河源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傅凌翔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前,经河源市委批准,河源市纪委监委对河源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傅凌翔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傅凌翔政治品行恶劣,匿名诬告他人,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公款送礼,超标准接待;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为官不廉,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贪欲膨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执纪违纪,执法犯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案件查办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傅凌翔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源市纪委常委会会议、河源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傅凌翔开除党籍处分;由河源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河源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djct.gd.gov.cn/djzwcf/81408.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