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政策是否执行到位?“放管服”“最多跑一次”等改革举措是否落到实处?职能部门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紧盯这些影响营商环境问题,去年10月,厦门市纪委监委启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一批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解决,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专项监督启动伊始,厦门市纪委监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营商环境监督的通知》,明确聚焦市场环境的公平性、政务环境的高效性、公共服务的优质性、监管执法的严谨性等方面开展监督工作,并将工作部署是否落实到位、惠企政策是否执行到位、行政审批是否高效、行政执法是否严谨、政策服务是否到位等五个方面问题列为监督重点。
在开展专项监督的过程中,市、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全覆盖式的企业走访调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一线,逐一走访“营商环境监督联系点”,了解市场主体需求,听取企业对解决突出问题的意见建议,分类建立台账,及时移交、挂账督办,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各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派出)机构紧跟全市统一部署,围绕监督重点,结合所在单位实际,筛选确定重点整治项目,明确具体举措和承办人、完成时限等,制定出工作清单,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对照监督重点开展自查和整改,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
通过“小切口”专项监督,推动政策制度落实落地,是此次专项监督的鲜明特色。专项监督开展以来,30家市直单位选择“企业信用修复”“提高办事指南准确度”“规范执行款发放流程”等127项具体内容进行整治,各区共选择25项具体内容进行整治。对单位自查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措施,监督保障有关政策制度落实到位。截至去年底,市直单位共发现110个问题,提出159条整改举措,各区共发现64个问题,提出110条整改举措。
与此同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注重打通体制机制梗阻问题,推动出台相关举措,形成一批有效制度。如,针对新出台、新修订的《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等城管执法领域相关法规,市城管执法局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并公布实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建立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的规定(试行)》,规范示范判决机制,有效解决了投资者诉讼人数众多、地理位置分散、诉讼维权能力弱等问题,降低各方诉讼成本。(厦门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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