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过程中的储备粮延期59天出库为什么不按规定收保管费?”近日,福建省闽清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在对该县粮食购销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了诸多可疑问题。针对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立即组织核查,对该公司原总经理刘某某涉嫌违纪问题开展立案审查调查。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粮食购销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关键环节。为切实守好群众的“米袋子”,闽清县纪委监委按照“一季度一主题”政治监督安排,制定印发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明确党委政府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业务主管部门和监管责任等5方面13项重点整治任务。紧盯粮食领域购、储、销等环节重大风险点,成立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与县发改局、县审计局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对重点问题线索规定时限、挂牌督办,重拳出击整治粮食购销领域腐败乱象。
“这批33万吨轮换的大米存放在什么地方?”闽清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三室主任郑升在检查中对照购销发票,现场查看仓库库存情况,计算粮堆的体积,仔细核算仓库的粮食量,直到与购销发票完全吻合为止。闽清县纪检监察干部紧紧围绕粮食收购、销售、存储等重点环节,紧盯业务主管部门、国有粮食企业领导班子等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持续下沉一线,采取“查存量对票据、查进出对库存、查线索找漏洞”等方式,将检查工作做细做实;采取翻内页、查账单、个别谈话、走访群众、回头看等办法,对专项整治目标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问题,收集问题线索。
今年以来,闽清县纪委监委还将监督视角延伸到与民生密切的收购粮食压级压价、违规收取虚增差价、虚报粮食损耗等腐败和作风问题,充分发挥“室组乡”联动优势,在监督检查中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对发现的违纪问题及时查处。截至3月底,共组织走访调研3次,谈话提醒6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人,党纪立案2件2人,挽回经济损失3.2万元。
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粮食系统管理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发案特点,闽清县纪委监委还及时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职能部门深入调研,从体制、运营、队伍、财务、监管等方面入手,在完善制度的同时,开展警示教育、案例剖析、纪法教育等,倒逼有关部门落实责任,从严规范监管、持续转变作风,健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织牢大国粮仓的“防火墙”,堵住粮食购销领域的“老鼠洞”。(闽清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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