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将至,为严明纪律规矩,加强警示教育,深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马峦派出所二级警员曾文谋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2年至2018年的春节、中秋节,曾文谋先后12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24000元。2020年6月,深圳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给予曾文谋政务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违法所得。
二、罗湖区委统战部工勤人员刘世泽违规公款报销私家车维修费用问题。2016年3月至2018年10月期间,刘世泽利用负责单位公务车辆维修的便利,多次将他人私家车送到定点维修单位进行维修和保养,共计花费11000元,在其所在单位公务车维修费用中结算。2019年12月,罗湖区纪委给予刘世泽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缴违纪款项。
三、南山区招商街道办原安监科科长邬宗龙套取公款用于吃喝、旅游以及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9年,邬宗龙指使其所在科室职员刘帅,以虚增消防员绩效工资的方式套取财政资金31.62万元,部分用于公款吃喝、旅游和违规发放津补贴,其余被邬宗龙和刘帅二人私分。2020年8月,南山区纪委监委给予邬宗龙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给予刘帅留党察看一年、政务记过处分,收缴违纪违法所得。
四、龙岗区宝龙街道公共事务中心主任黄海潮、副主任杨龙飞对违规收费行为放任不管问题。2017年至2018年期间,宝龙街道公共事务中心将街道所属的两处公益球场委托给某公司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按合同支付相应的维护保养费用,该两处公益球场免费开放给公众使用。2017年7月起,该公司借日常维护保养之机,擅自向群众收取球场的使用费,使公益球场由无偿使用变成有偿使用。当月黄海潮、杨龙飞得知这一情况,既没有组织核实,也未及时制止纠正,仅口头询问该公司负责人,在其谎称有收费许可证后,就默许了该公司的收费行为,致使该公司违规收取费,累计9000元。黄海潮、杨龙飞还存在其他违规问题。2020年8月,龙岗区纪委分别给予黄海潮、杨龙飞党内警告处分。
(深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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