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在办理某公司诉某银行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中,该案第三人代理律师来法院门口向我询问案情,被我严辞拒绝,并告诉其按照送达传票通知的开庭时间来开庭即可。”4月20日,汝州市人民法院一名员额法官在“三个规定”记录平台如实填报了以上内容。
如今,这种如实记录、逢问必录、应报尽报的现象在该市人民法院已逐步形成新常态。
为切实推动“三个规定”贯彻落实,该市纪委监委驻市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开展了执行“三个规定”情况专项监督,常态化摸排干警办案过程中插手办案等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对专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开展廉政谈心谈话等督促其立行立改,并督促该市人民法院建立完善了《加强“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工作意见》《持续深入推行廉政监督卡制度》等,通过制度约束推动审判执行人员与有关诉讼参与人之间形成互相提醒、互相监督的良性氛围。
同时,该纪检监察组将“三个规定”落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组织签订党员干部承诺书、上专题廉政党课、开展警示教育大会、举办专题培训、“一对一”辅导等方式,督促全员干警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联合该市人民法院党组建立了落实“三个规定”定期通报和定期上报机制,在每月重点工作推进会上通报各部门“三个规定”记录填报情况,定期向上级法院和市委政法委上报“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并加强对落实“月报告”制度情况的分析研判。今年以来,每月记录报告率均为100%,共记录报告相关信息68条。(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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