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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责】第七十九期:监管失职!分管条线8人违纪违法被查处海盐县纪委监委追责问责一名干部

时间:2022-06-13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对于此次事件,在座各位都要吸取教训,把肩上的担子压紧压实……”日前,嘉兴市海盐县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通报了原海盐县公路管理段治超站疏于监管,导致8人发生违纪违法被查处,分管领导陈州彤落实领导责任不到位问题,以案说纪说法说责开展警示教育。

  2019年9月,海盐县纪委监委接到关于原海盐县公路管理段路政大队副大队长、治超站站长金兵生常年从管理服务对象处收受财物,大搞利益输送的问题反映。根据这一条举报线索,县纪委监委调查发现,2012年至2020年,金兵生在多个节假日期间先后收受20多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财物,受贿金额共计70余万元。他还将部分收受的现金和超市卡分给站里的一些同事,带坏了治超站的风气。

  2021年6月29日,原海盐县公路管理段2名干部被给予党纪严重警告处分。7月5日,又有5名相关干部分别被给予党纪政务警告处分。8月16日,金兵生因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被海盐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随后,该县纪委监委针对分管领导、上级部门是否存在监管失职问题,展开了进一步调查。

  经查,原海盐县公路管理段段长、党支部书记、县公路大队大队长陈州彤分管治超站工作时,对下属单位疏于监管,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应予问责。对此,陈州彤解释称,金兵生业务本领过硬,自己对其工作能力充分信任,才会放心地把治超站交给他管理。事实上,根据金兵生等人的交代,陈州彤平时对治超站的工作处于“放任”状态。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陈州彤也仅是象征性地提要求,思想管理“宽松软”,不开展批评教育,从未让下属“红红脸”“出出汗”。

  “金兵生问题涉及人员多、持续时间长、问题反映强烈,你作为分管领导,发现端倪时为什么没有及时制止?”面对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问话,陈州彤承认,自己和金兵生住得近、关系好,在听说其违纪违法问题后,便寄希望于他自己“把握分寸”,因此迟迟没有介入。

  一朝放任,多年遗患。2021年8月,海盐县纪委经审查认定,陈州彤“一岗双责”履职不力,对下属失教失管失察,出现分管条线多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情况,造成不良影响,决定给予其党纪严重警告处分。

  事后,该县纪委向县交通运输局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制定出台《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办案审批流程》《规范交通建设工程专家评审流程》等制度7项,梳理历年制度编制并印发《海盐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管理制度汇编》,明确职责制度、执法规范、内务管理、廉政监督、党务工作五大类69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决策管理“限权”。

  海盐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石晓贤:

  作为分管领导,不仅要抓好业务,更要管好队伍。本案中的分管领导陈州彤,看下属业务抓得有声有色,就放松了对干部的廉政教育和提醒。得知下属收受好处,他也不敢较真碰硬,多年时间里都不管不问,这暴露的是其在履行“一岗双责”上完全失职。究其原因,是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的淡化。作为基层党组织的负责人,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通过“四责协同”这样的机制压实主体责任,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在实处。(记者 宋哲源 通讯员 颜新文 沈梦璐)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jingshijiaoyu/yianshuoze/202205/t20220506_60478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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