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坚持原则,私心杂念重,突破底线,导致自己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日前,在江苏省灌云县伊山镇召开的以案为鉴警示教育会上,警示片播出了该镇河东村党总支原书记孙某的案例。
此前,灌云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周某举报,反映河东村党总支原书记孙某侵占其房屋拆迁补偿款问题。县纪委监委随即对该问题线索展开调查。
“之前村里棚户区改造时,孙书记说帮我找本地村民给房子顶了一下户主,让我多拿了不少拆迁款,就要我给他几万块帮忙费。”周某义愤填膺道。
通过与周某谈话,调查组发现周某在举报孙某问题时,也暴露出其与孙某合谋违规套取拆迁补偿款的问题。调查组继续深查。
“之前我经手的拆迁户太多了,具体情况我也记不清了,反正我没有干违纪的事情!”调查组找到孙某时,孙某态度强硬,完全否认。
通过对比分析周某、孙某二人银行流水,调查组发现他们之间并没有任何钱款往来,反而是周某和一个叫王某的人有大额钱款往来。
之后,在核查周某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时,调查组发现该房屋的所有人是河东村村民王某,而这个王某正是和周某有着钱款往来的人。
调查组找到王某,王某交代说:“孙书记找我帮忙,说是村里有一家小产权房的户主不是本村户口,不符合‘一户一宅’补偿条件,想让我和他签订假房屋买卖合同,顶替一下户主,回头多拿了补偿款后给我一点好处费。钱放在我卡里,我用了一部分,后来卡被孙书记拿去了”。
“当时,看别人拆迁拿那么多钱,我也想弄点钱,正好周某来找我帮忙,我就利用这个机会套了些拆迁补偿款。怕被查到,我把钱放在别人卡上,一分也没敢花……”证据面前,孙某终于承认了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
原来,2017年伊山镇河东村棚户区改造时,按照当时拆迁标准,小产权房户主只有是本村村民的才符合“一户一宅”补偿条件,而周某不符合条件,应该按照建筑物成本标准补偿,但这样远低于“一户一宅”的补偿标准。
周某为了获得更多拆迁补偿款,找到孙某帮忙。孙某利用职务便利,伙同王某与周某签订虚假购房合同,周某违规获得“一户一宅”补偿条件,多套取拆迁补偿款58.55万元,随后孙某、周某、王某三人私分了这笔钱,但因分配不均,周某向县纪委监委举报导致事情败露。
最终,孙某因犯贪污罪被开除党籍,免去村党总支书记职务,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周某、王某也受到相应处罚。
下一篇:警钟 | 工程款借据牵出小金库
收受好处后让行贿人代持是否构成受贿既遂 | |
编者按 本案中,张... |
马鞍山:坚定信心决心 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 | |
近日,马鞍山市纪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 |
六安: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 |
11月22日,六安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 |
牡丹江中院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刘振刚为第二党支部全体党员干警讲党课 | |
为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 |
绩溪:学习传承李夏精神 助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 |
吐鲁番市: 印发《忏悔录》 敲响警示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