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巡察机构在上下联动中更好发挥作用试点工作以来,江西省赣州市聚焦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实践,推动解决了一批重点难点问题,有力促进了巡察工作全面规范、整体提升。
坚持督导与帮带相结合,统筹开展常态化指导督导。一是紧扣政治监督定位,现场跟组传导政治要求。将全市20个县(市、区)划分为5个片,由市委5个固定巡察组分片区、常态化开展“嵌入式”指导督导。通过派员现场跟组,对巡察方案制定、巡察进驻、中期汇报、报告起草等重要环节进行深入指导,推动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针对巡察监督重点容易出现“上下一般粗”等问题,分乡镇(街道)、村(社区)、教育、农业农村等7个领域,制定政治巡察监督重点正负面清单,确保政治巡察更具体、更精准。二是紧扣基层实际,鼓励指导大胆探索创新。充分鼓励和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指导县(市、区)探索“巡审联动”监督模式,采取巡察组与审计组同步进驻等方式,形成强力震慑。崇义县对卫健委和教科体局开展“巡审联动”,发现各类问题58个,推动立案12人,其中留置5人,收缴违纪款1200余万元,巡察质效明显提升。三是紧扣短板弱项,送教上门开展业务培训。针对县级师资力量不足、精品课程短缺等问题,统筹安排市委5个巡察组在指导督导片区内举办“组长讲坛”,通过专题授课、互动研讨、现场教学、实战演练等方式促进经验交流,带动市县巡察工作质量整体提升。试点期间,市县两级累计培训巡察干部1500余人次。
坚持整合与培养相结合,统筹解决巡察“抽人难”问题。一是组建特聘巡察专员队伍。制定《关于建立特聘巡察专员制度的意见》,从市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员中选取人员特聘为巡察专员,安排参与相应轮次市委巡察,巡察经历作为党校培训的实践课程。同时,从市县两级近三年退出实职岗位的职级公务员中择优选聘一批兼职巡察专员,重点考虑有纪检监察、组织、财政、审计、巡察等工作经历的干部,由市县两级巡察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统筹使用。二是分级分类建立巡察人才库。出台《抽调优秀干部到市委巡察岗位锻炼实施办法》《市委巡察人才库建设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人员抽调和人才库建设,满足每轮巡察不同领域、不同对象的个性化抽人需求。按照组长、副组长、联络员、财务审计、纪检巡察、意识形态、组织党建、工程项目等8大类,择优推荐入库,实行动态管理。目前,市本级现有入库人员561人,县(市、区)参照建立本级巡察专业人才子库。三是树立正向激励的鲜明导向。每轮巡察对抽调干部实事求是出具鉴定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交相关组织人事部门存入干部档案,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同时,对同一年度参加三轮以上巡察且至少两轮考核鉴定优秀的抽调干部,年度考核可直接评为优秀等次,不占所在单位名额。2021年,全市通报表扬了45名优秀抽调巡察干部。
坚持会审与评估相结合,统筹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一是建立“五方”会审机制。由纪委监委牵头,协调组织部、宣传部和巡察办、巡察组按照“一轮一审”的原则,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进行现场联合会审,防止整改方向“跑偏”、责任“落空”、措施“空转”。最近一轮整改方案联合会审中,累计纠正问题偏差120余个,提出修改意见建议30余条;其中一个单位在接受整改方案会审后,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牵头负责的整改事项比例从2%提高至30%。二是实行巡察整改质量评估。研究制定《市委巡察整改质量评估办法》,在巡察整改过程引入评估机制,对整改质量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抽查检查。评估工作由市纪委监委牵头,会同组织部门、巡察机构等按各自职责开展对照检查,具体包括整改方案、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质量评估和整改满意度测评4个项目。三是深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为契机,从不同层级、领域总结梳理普遍性问题,深化标本兼治。针对试点期间巡察教育领域发现的20个共性问题,向全市进行通报,开展专项治理。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县(市、区)高质量发展考核等指标体系,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在2021年度考核中,市委对整改工作不到位的1个市直单位、9名市管干部取消了评优资格;市纪委监委对8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或谈话提醒。(江西省赣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本文刊登于《中国纪检监察报》2022年6月23日理论周刊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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