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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典型案例教育身边人

时间:2022-07-14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典型案例既是教科书,又是清醒剂。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有助于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从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

  坚持分级分类开展警示教育。打造不同类别的教育阵地,实现精准施教,面向领导干部,重点突出落实主体责任等内容;面向执法系统干部,重点就廉洁执法、用权为公等内容开展教育;面向乡镇基层干部,结合乡镇实际,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教育基地。实现警示教育对象县、乡、村三级区域全覆盖,个性定制“党校课堂”,定期对党员干部开展教育培训,根据培训对象选择教育内容和方式,增强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每查办一起腐败案件、每处理一个作风问题,都为警示教育提供“活教材”和案例资源。坚持对症下药,充分利用查处的典型案例开展教育。尽量采用本地区本部门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直击教育对象内心,充分发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良好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电视台等平台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拍摄警示教育片,编印典型案例汇编,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引导党员干部真正“进入”到案例中来,做到以案为鉴、反躬自省、警钟长鸣。

  坚持以案促改做好“后半篇文章”。做实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要打好“组合拳”,把查办案件、加强教育、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深化以案促改工作,针对近年来涉及党员干部信访举报多、权力运行不够规范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注重标本兼治,深入挖掘问题产生原因,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相关部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不断完善制度机制。(聂文忠)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gzdt/llyt/202207/t20220707_1167193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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