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纪检法治网 登录

当前位置: 通报曝光 :正文

温州市鹿城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戴志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时间:2022-07-14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日前,温州市鹿城区纪委区监委对鹿城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戴志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戴志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戴志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鹿城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鹿城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戴志光开除党籍处分;由鹿城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戴志光简历:

  戴志光,男,汉族,1973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温州市鹿城区戍浦江河道整治工程指挥部副指挥、上戍乡党委委员,鹿城轻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总工程师兼藤桥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党工委委员、副主任,鹿城区双屿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鹿城(中国)鞋都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鹿城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温州市鹿城区纪委区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quanweifabu/dangjizhengwuchufen/202206/t20220617_630470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24小时法律在线
热点图片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纪检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纪检法治网 jj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