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力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项监督”贯通融合,彰显监督优势,增强监督合力,项城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四项监督”路径,坚持“四项监督”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落实,不断优化监督方式方法,推动“四项监督”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持续增强正风肃纪反腐的精准性、有效性,切实把“四项监督”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项监督”贯通融合的探索与实践
统筹联动,精心部署下好“一盘棋”。项城市纪委监委不断创新方式、完善机制,上下贯通、左右衔接、集成联动,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贯通融合的监督格局。一是明确工作重点。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生态环境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明确四项监督检查重点任务,切实做到心中有数、胸中有策、推动有力。二是夯实工作职责。印发《统筹衔接“四项监督”实施意见》,细化任务清单,厘清职责边界,把上级政策研究透,把相关标准把握准,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三是规范工作流程。制定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工作流程图,细化监督步骤,规范审批程序,明确工作要求,实现有序对接和相互贯通。
一体推进, 贯通融合拧成“一股绳”。坚持以纪律监督和监察监督为基础,以派驻监督有效延伸监督触角,夯实推进巡察监督,实现“四项监督”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高效。一是监督方式再创新。针对纪律监督和监察监督力量不足的情况,我们建立完善协作区工作机制,制定了《纪检监察协作区建设工作方案》,成立协作区综合协调办公室,将全市21个镇(街道)、66个市直单位和23个驻项单位划分为3个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集中力量攻坚克难,优化人员调配、强化人员协作,有效破解了“人员不足、力量不够、监督不全”的问题。2021年以来,我们采取协作区监督模式,先后处置问题线索123条,立案办结案件75起,涉及126人,党纪政务处分115人,既强化了日常监督,又顺利办理了疑难案件,同时又发挥了传帮带培养新人带队伍的功效,有力提升了监督审查的精准性、协同性、有效性。二是联动作战破难题。坚持以营商环境监督、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法干部专项整治等监督内容为切入点,将委机关部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镇(街道)纪(工)委划分组合,有效配置办案资源,采取“室组地”联合作战,形成查办案件合力,变“单独作战”为“联合作战”,组建上下联动、条块协作、纵横衔接的“室组地”团队作战。充分发挥“室组地”协调联动模式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方面的优势,集中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处置,协同开展纪律审查、监察调查、专项检查和巡察整改等事项,切实打通监督检查和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痛点、断点和堵点。2021年以来,针对关键岗位、重点领域、易发环节和突出问题,我们采取“室组地”联合作战模式,既重拳整治腐败,又整肃系统作风,先后有34人主动到纪委监委说明自己的问题,主动退回违纪资金36.42万元,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698.3万元,有效推动了基层财政资金问题专项治理问题的深入开展。三是做实巡察出真招。合理配置巡察队伍,抽取纪委监委相关部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骨干力量参与巡察工作,无缝衔接巡察期间谈话走访、调阅资料和案件查处等工作。2021年,抽取精干力量,成立6个巡察组,对25家营商环境相关单位、4家医保领域相关单位、4家机构改革相关单位和供销系统开展“机动式”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发现问题265件,移交问题线索37件,全面增强巡察整改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靶向发力,聚焦成效紧盯“一目标”。始终坚持“四项监督”贯通融合这一目标导向,健全工作机制,联动协同推进,强化信息共享,做到攥指成拳、聚力攻坚。一是协作推进建机制。建立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抓总,监督检查室分片作战,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同向发力的监督格局,实现“1+1+1+1>4”的聚变效应,推动“四项监督”同步联动、协同共进,全面对政治生态进行健康体检。二是信息互通齐共享。坚持信息共享互用、问题同移互通,明确由案管部门统一受理同级党委管理干部的问题线索,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定期向案件监督管理室移送相关线索。案件监督管理室加强分析研判、信息关联,分办给监督检查室和派驻机构,并适时向巡察机构提供信息。2021年以来,实现有效线索信息共享273条,立案119起,党政纪处分153人,移交司法机关5人,有力促进了案件查办工作的开展。三是联动监督促成效。强化成果运用,采取“巡前情况通报、巡中密切协作、巡后整改落实”工作模式,巡察前期,巡察机构向纪委监委有关部室、派驻机构全面了解被巡察单位整体情况,尤其是须关注的重点人、重点事等情况,为巡察发现问题打下基础数据保障。同时注重巡察整改,构建巡察监督和日常监督“双向纳入”工作模式,将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日常监督重点纳入巡察监督重要内容,同时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完善监督整改链条。2021年来,双向互通信息192条,整改问题192条,有力助推四项监督向纵深发展、向实处延伸。
当前“四项监督”贯通融合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信息共享互通不充分。调研发现,目前在实际工作当中,各监督主体信息共享还不够充分,大多数的时候,工作沟通只限于一般层面,集体会商、协作制度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主动全面沟通不够,贯通融合缺乏深度,联动不足、互动不多,影响了统筹监督的全面性和精准性。如,工作中经常以个案沟通、日常交流代替会商制度,巡察工作沟通协调有时还存在“一事一报”“一事一议”,造成日常监督和巡察成果相互促进不充分。
监督职责定位不精准。“四项监督”各有重点、各具优势,需要统筹推动,但调研发现,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职能交叉、反复检查现象,给被监督单位带来了重复性工作。如,作风纪律、办公用房等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上,还存在上级部门、监督监察、派驻机构、巡察部门多个部门重复检查的情况。
监督方法灵活性不强。面对日益繁重的新形势、错综复杂的新局面,有的监督主体不善于把握监督特点规律,在灵活运用各种监督方式上还有所欠缺。如,“四项监督”的主要方式还是依靠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参加会议、查看台账等常规途径,对于如何精准衔接、有效衔接,特别是在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方面,还存在难以运用不同的监督手段进行分工协作、科学统筹的情况。
监督力量推动不均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工作量成倍增加,业务量快速增长,工作人员超负荷运转。尤其是派驻机构、镇(街道)纪(工)委的人员力量薄弱,执纪审查人才更加欠缺,再加上新转入、新招录的纪检干部执纪审查能力亟需提升等情况,造成工作上往往疲于完成上级部门要求的各项规定动作,目前虽然通过人员统筹调配,推动了整体工作统筹前进,但难以开展有针对性、深层次监督检查工作。
新形势下做好“四项监督”贯通融合的对策建议
强化统筹衔接,信息共享互用。坚持系统思维,精准处理问题线索,推动信息互通互用,进一步夯实由案管部门统一受理问题线索,监督检查部门、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及时向案管部门移送问题线索,案管部门汇总分析后统一分办的工作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打造监督信息库,将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等信息汇总起来,实现资源共享互通,有效利用。建立常态化工作联系制度。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交流监督信息,推动巡察信息与日常监督信息互为补充,相互运用。
理顺职责定位,贯通融合功效。坚持全局理念,工作中精细把握“四项监督”职责定位,精准厘清各监督主体之间的职责边界,避免职能重叠、效率低下。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明确由党风政风监督室全面统筹协调牵头抓总,对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结果运用的统筹谋划、靶向聚焦、分类施策。监督检查室划片作战,加强对联系地区和单位的日常监督,协调指导联系范围内纪检监察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优势,对被监督单位人员的履职情况开展纪律监督和监察监督;巡察组负责巡察监督、定期体检,从政治监督中发现问题,共享信息,反馈整改,确保“四项监督”步调一致,联动推进。
优化监督方式,推动监督提质效。建立统筹有方、协调有序、贯通有力、运转有效的监督联动机制。以党风政风监督室统筹为枢纽,推进监督检查室与派驻机构一体联动监督机制建设,对联系单位强化监督,全面深化“室组地”在重要问题线索处置、重点案件查办等工作中的协作配合,对跨区域、跨系统、跨部门的监督事项开展协同监督。出台精准监督工作实施办法,配套建立监督检查协作制约细则等制度,充分体现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强化力量整合,全面打通市镇之间、机关与派驻之间、纪检监察与巡察之间干部双向交流、统筹使用的通道,实现力量统一调配、信息资源共享,构建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的监督模式。
加强队伍建设,强根固基促发展。当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新阶段、新形势,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久久为功的学习理念,奋斗不息的工作拼劲,夯实依纪依法履职尽责作风。坚持把政治教育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聚焦“国之大者”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在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狠下功夫,特别是在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论述上,深刻把握思想脉络、精神实质、内涵要求,自觉把自身工作放在“四项监督”大格局下思考谋划部署。坚持把业务学习摆在突出位置,紧扣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等纪检监察业务,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不断提升掌握政策策略、谈话突破、总结归纳等专业素养,全面增强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的本领。坚持把引进人才摆在重要位置。通过选调遴选、公开招录等途径,把熟悉经济、法律、财会、审计等专业知识的人才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开展好“四项监督”打下坚实基础保障。(项城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徐兴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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