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小微权力虽然看起来“微”不足道,但量大面广且处于党和政府方针政策落实的关键环节,直接关乎群众利益和农村长治久安。山东省邹城市纪委监委认真剖析近年来农村基层“微腐败”案件发案规律,创新监督方式,紧盯关键环节,靶向发力、精准施策,不断强化对村级小微权力的监督制约,切实维护集体和群众切身利益。
加强教育常提醒。村(居)干部离群众最近,是党的方针政策的执行者,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牢固树立廉洁履职、秉公用权意识。邹城市纪委监委立足精准预防、警示提醒,在村(居)干部主题培训班上,把廉洁履职教育作为“必修课”;加大村(居)干部案件查处通报力度,通过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编印警示教育读本,组织旁听职务犯罪庭审等形式,深化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行信访举报“亮灯”谈话制度,针对信访举报反映问题的性质、情况不同,分类亮红、黄、绿灯,开展一对一谈话。督促乡镇(街道)党委每年梳理村(居)权力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红脸出汗。
完善制度促规范。正风肃纪反腐的实践一再提醒我们:再小的权力也要关进制度的笼子。邹城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细化了7个方面47项履职清单,绘制流程图,指导村(居)干部照单履责。梳理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发现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制定了10项负面清单,为村(居)干部划出红线。探索建立村级纪检委员“三把关三报告”制度。村纪检委员按照规定,对村级事务决策、上级政策落实、村党务事务财务公开情况进行把关,对发现的村级党组织,党员、村(居)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第一时间上报,切实做到关口前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精准监督强化约束。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小微权力也一样,由其任性,必然损害群众利益。邹城市纪委监委督促各乡镇(街道)按照“一人一档、动态监管、实时更新”的要求,建立村(居)干部廉政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强化分析研判,及时排查化解廉洁风险。定期组织村(居)干部向村民代表会议述责述廉,接受质询和民主评议。推行“码上举报”,统一为各村制作专属“二维码”,群众扫码即可查看村财务收支、村务重大事项进展、党务公开信息及惠民政策落实等情况;发现村干部决策不公、任性用权等问题,通过“码上举报”功能可以向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平台反映,推动村级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持续整治除积弊。针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中存在的公开虚化、暗箱操作等突出问题,邹城市纪委监委每年选取“小切口”,精准靶向施策,连续多年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动村级小微权力依规依纪依法运行。去年至今,围绕村(居)集体“三资”管理不到位、合同不规范、个别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现象,成立工作专班,采取面上指导与专题调研相结合的方式,紧盯山林、塘坝等资产资源管理,项目占地补偿、门面房租赁等重点,针对性开展清理清查,共清理整治不规范合同5000余份,清理欠缴承包金5700余万元,查处“三资”领域典型问题73起,有效维护了集体和群众利益。(韩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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