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省委工作会议召开,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担负起稳定宏观经济的责任。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更要扛牢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聚焦主责主业,突出政治监督,强力惩贪治腐,持续正风肃纪,积极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巩固发展清新政治生态,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以强化监督为“要”,锚定“方向”。“上下不和,令乃不行。”要把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决策部署情况作为“再监督、再检查”和政治巡察的重要内容,贯通融合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室统筹协调、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乡镇纪委末端“触角”作用,灵活运用“室组地”联动监督和片区协作模式,主动监督、精准监督、靠前监督,聚焦营商环境痛点难点和政商交往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着力查找突出问题。强化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制约,建立政商交往“可为”与“不可为”正负面清单,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督促引导规范政商交往,着力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
以强化执纪为“纲”,找准“靶心”。“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要从源头上有效防止腐败问题,就要形成反腐败的高压震慑,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推进和服务经济发展中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贿赂、吃拿卡要、侵害民营企业利益等问题,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腐败问题,对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破坏干扰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坚决严查重处,决不姑息。同时,要加强对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和剖析总结,深入查找背后的规律性问题,举一反三,做实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实现以案促改、以案促教、以案促治。
以强化问责为“魂”,把好“尺度”。“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深化营商环境领域专项治理,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清理整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政策不落实、不落地影响经济发展的,坚决问责追究。但问责不能泛化,要区分具体情形,要深刻把握纪检监察工作发展规律,坚持以现代化理念引领工作,积极推进容错纠错机制建立。把干部在服务经济发展中的工作失误与个人腐败、缺乏经验与明知故犯、出于公心与以权谋私区分开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容错纠错。严肃查处打击报复、诬告陷害等行为,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
面对新的征程、新的挑战,纪检监察工作更应自觉把融入党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部署和推进,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纪律监督保障就跟进到哪里,以“千磨万击还坚韧”的恒心和“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决心,护航中国经济巨轮劈波斩浪、行稳致远。(作者:阴圆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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