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从事刑侦工作三十余年的公安干警,我没有彻底净化自己的朋友圈、交际圈,与违法犯罪分子界限不清,对此我感到十分后悔,感谢组织及时挽救,我将痛定思痛、知耻后勇,继续为警察职业贡献光热。”这是滁州市“扫黑除恶”斗争中受问责处理的某干警在收到处分决定时的表态。
近年来,滁州市纪委监委通过总结案件查办经验、做实处分决定宣布、严格处分决定执行、做细回访教育工作等手段,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取得了较好的纪法效果、社会效果和警示教育效果。
案件复盘突出一个“透”字。在疑难复杂案件审结后,对案件及时复盘,重点对审理过程、证据构成、行为定性、争议焦点进行再次梳理,总结提炼相关经验教训。案件审理室定期召开室务会,每位同志对已办结案件充分交流经验,室主任逐一点评,会后整理形成类案办理要点,供全室人员办案参考。
处分宣布围绕一个“实”字。处分决定印发后,认真组织相关党组会议和支部会议,会前与被处分人所在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充分沟通,了解受处分人近期表现,精心梳理案情,点明问题成因,警醒参会人员,把宣布会开成教育会,用好“身边事”,警示“身边人”。
处分执行坚持一个“严”字。对照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决议,及时梳理处分决定需要落实事项,按照宣布、装档、职务变动、工资调整等环节,建立清单,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无一缺漏。市纪委监委不定期开展处分执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处分决定是否按规定宣布、被处分人职务职级及工资待遇是否按规定调整等事项,确保处分决定不打“白条”、执行不搞“变通”。
暖心回访守住一个“细”字。结合滁州市自身情况,制定并下发全市暖心回访工作意见,强调“有的放矢”和“一人一策”,根据受处分人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回访教育方案,通过精准确定回访对象、精准规范回访程序、精准运用回访结果,把回访工作做到实处,把组织温暖送到心坎,激励受处分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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