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河池市纪委监委到凤山县长洲镇检查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公开情况时发现,该镇百乐村、那兵村公示2013-2021年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公示落款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据现场查看,在村务公开栏张贴的公示材料为2022年公示,存在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公示不及时问题。督查组随即开出整改清单,由乡镇纪委督促该镇进一步加强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管理监管,及时公开资金项目,确保村集体公开透明。
去年以来,凤山县积极推行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四公开”工作机制,即四家班子内部公开、乡镇党委政府人大公开、村和社区公开、电视等媒体公开。该县纪委监委及时跟进乡村振兴项目和资金“四公开”监督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联合县财政局、审计局、农业农村局组成督查组,通过查阅资料、访谈交流、实地核查等方式,实行每月一监督,深入各乡镇(街道)、涉及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围绕“真实、及时、公开、分级分类实施”的原则,推动各乡镇(街道)、相关单位乡村振兴项目“四公开”工作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
利用好线上“新媒体”公开渠道,让监督更快面更广。为让项目在阳光下管理,资金在阳光下运行,该县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内容全面、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的优势,由该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每月监督推动相关部门及时整理公开项目资金材料,县乡村振兴局统一收集、汇总乡村振兴资金项目情况,重点就村主导产业、安全饮水、安全电网等乡村振兴到村资金项目和产业奖补、务工补贴、交通补贴、教育资助等乡村振兴到户资金项目,通过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渠道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转交职能部门进行处理。2021年以来,共在县四家班子、乡镇党委政府人大、村(社区)、媒体公开乡村振兴项目875个、涉及资金55681.4万元。
持续推进线下公开机制,让监督更实更透明。该县持续推进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线下公开机制,采用县四家班子、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人大公开传阅、村(社区)政务栏(墙)向社会公示的方式,严格按照“5352+10”时间节点,即年度资金分配和补助标准方案、乡村振兴项目计划和采购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并印发正式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告;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接到县级下达的乡村振兴项目计划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告;项目招投标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告;项目实施完成后应在2个月内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告;乡(镇)、村级和项目实施单位在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或项目实施地等地固定的信息公开栏等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0天。通过线下实时公开,既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又尊重群众意愿、听取群众意见。
此外,为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该县纪委监委以监督检查室+办案协作区+廉情监督联络站的监督模式,紧盯基层微权力运行、惠民政策项目落实、群众诉求和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15种常见违规违纪问题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推动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共开展监督检查4次,发现问题15个,督促整改15个。(凤山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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