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扶绥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执纪执法职责,在选人用人监督工作上,从严从实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及时制定出台《扶绥县纪委监委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操作规程》,明确出具廉政意见的对象、内容、程序及意见回复情形等,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对干部提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等廉政情况严格审查,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拔”“带病评优”等情况的发生。
为了更精准地开展监督,准确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该县纪委监委积极推动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建设,按照“一人一档、应建尽建”的原则,对全县科级及以下干部建立廉政档案,涵盖个人基本情况、接受谈话函询情况、受党纪政务处分情况、巡视巡察问题整改情况等方面信息,全方位动态记录干部个人廉政情况。在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等工作中,把廉政档案作为出具党风廉政意见的重要依据。今年以来,共查阅使用廉政档案25人次,为9名科级及以下干部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每一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函虽只有短短几行字,却是‘多室联审’‘层层把关’的结果。”该县纪委监委案管室主任吴羚说。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办理过程中,该县纪委监委实施联审联查工作机制。收到相关部门党风廉政情况征求意见函后,由案管室牵头,信访室、纪检监察室和党风政风监督室进行联合“会诊”,形成内容翔实的“体检报告”,经综合分析研判后,提出廉政审查意见呈报协管、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层层把关,审定回复意见,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准确性、规范性、权威性。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312批次、4711人,其中提出否定意见17人次。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选人用人的一道重要关口,我们将继续发挥廉政审查意见回复的‘过滤器’作用,将‘带病’干部挡在‘门外’,切实当好廉政审查‘守门员’,为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保驾护航。”扶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扶绥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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