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凌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按照《监督日志》对该县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县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市场部经理罗某涉嫌违纪问题,随即深入开展调查。经查,罗某确实存在工作失职失责问题,导致公司财产损失7.46万元。最终,罗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推出《监督日志》,是凌云县纪委监委创新监督模式,有效提升派驻监督质效的生动实践。
今年以来,凌云县纪委监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创新推出“台账式监督”,制作《监督日志》,结合季度监督清单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并持续加强派驻监督与审计监督、巡察监督和群众监督的联动,完善工作会商、信息交流、联合检查、线索移送等机制,不断健全派驻监督工作机制,有效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监督日志》是该县为派驻纪检监察组量身定做的派驻监督台账,内容包括对“一把手”的监督和同级监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等,要求填报内容真实、客观、具体。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按照《监督日志》,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了解、约谈提醒、实地查验等形式,检查各单位各部门是否建立实行“一把手”权力清单、是否建立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是否建立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是否开展清廉机关和清廉家庭建设、是否执行财务监督机制和日常谈话提醒等,把派驻监督抓在经常、督在日常,压紧压实派驻监督监管责任,有效推动发现和研究解决问题。
针对监督发现的问题,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反馈给综合监督单位,并通过座谈交流、提出意见建议、制发督办函等形式,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及时研究解决。为确保《监督日志》记录的问题切实转化为落实整改、推动发展的举措,该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定期对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提交的《监督日志》进行检查指导,督促进行归类汇总、列明问题清单,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督促立行立改,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列明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对拒不整改或整改敷衍了事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处置。
目前,该县9个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监督日志》共记录发现问题88个,督促立行立改问题47个,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谈话提醒61人次。(凌云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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