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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将常态化监督贯穿粮食购销领域整治中

时间:2022-12-24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民以食为天,国以粮为安。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粮食购销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关键环节。天津市纪委监委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来,通过走访调研、监督检查等,发现在粮食轮换、竞价交易、应急保供等方面存在诸多廉政风险隐患,暴露出制度缺失、监管缺位等问题。为确保党中央关于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天津市纪委监委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加强对粮食购销领域常态化监督,推动粮食购销领域政治生态“正本清源”。

  健全体制机制,明确监督任务

  天津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加强对粮食购销领域常态化监督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明确围绕地方党委政府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强化监督、围绕业务主管监管部门落实粮食购销监管责任强化监督、围绕国有粮食企业特别是基层粮库落实粮食购销直接责任强化监督、围绕净化粮食购销领域政治生态强化监督等4方面监督内容。

  “《工作意见》贯彻一体推进‘三不腐’理念,以清单化、条目化方式梳理总结‘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方面11种监督方式,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把专项整治与深化改革、促进治理、完善制度贯通起来,不断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天津市纪委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副主任郭珊介绍。

  天津市纪委监委在制定《工作意见》时,注重进一步健全监督贯通协同机制,将各相关单位部门的贯通协同作为重要一条单独列出。明确市纪委监委联系监督检查室发挥监督中枢作用,协作配合巡视巡察机构涉粮专项巡视巡察,发现涉粮腐败问题线索及时移送查处,推动派驻机构发挥“探头”作用,强化粮食购销领域日常监督,深度对接审计部门粮食安全政策跟踪专项审计,衔接粮食监管部门粮油库存清查、执法检查,畅通线索移送、资源共享、会商研判机制,发挥监督“组合拳”效应。

  《工作意见》聚焦地方党委政府、粮食主管监管部门、国有粮食企业等责任主体,细化13项监督内容,明确监督任务,重点查处以陈顶新“转圈粮”、弄虚作假“价差粮”、私售贪占“溢余粮”等“靠粮吃粮”典型问题。

  紧盯关键环节,形成监督合力

  “使用储备粮都需要什么手续?是否有台账?”“入库粮食情况如何?是否存在发霉变质问题?”近日,天津市纪委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工作人员深入静海区、武清区、食品集团等地区和单位的多个基层粮库进行突击监督检查。工作人员现场核对账目实物、调取录像溯源,有针对性地围绕储备粮管理、入库粮食质量等关键环节进行实地查访,督促主责单位和粮食企业将责任切实落实落细。

  天津市纪委监委紧盯粮食收购、储存、销售等关键环节,围绕夏收、秋收及储备粮轮入、轮出等关键时间节点,聚焦轮换管理、资金使用、检验检测、平台竞价、平衡调查等风险点,通过精准有力监督,推动粮食主管监管部门和国有粮食企业强化监管,规范管理,坚决杜绝“转圈粮”“升溢粮”“损耗粮”“价差粮”。

  为推动形成常态长效监督合力,天津市贯通协同各类监督,有效拓展线索来源,深挖粮食购销领域的“隐秘角落”。一方面,组织审计、财政等力量下沉一线,开展“突击式”“嵌入式”“蹲点式”监督,推动对市、涉农区粮食购销领域开展粮食安全政策跟踪审计,发挥“经济体检”作用;另一方面,贯通巡视监督,组织对市、区两级粮食领域同步开展专项巡视巡察,综合运用“专项巡”“统配巡”“同步巡”等方式取得良好成效。

  用好监督成果,注重常态长效

  天津市纪委监委紧盯地方党委和政府坚决扛起粮食购销主体责任,推动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督促粮食主管监管部门落实粮食购销监管责任,强化监管、严肃监督检查、严格行政执法;督促国有粮食企业落实粮食购销直接责任,完善管理体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切实改变监管缺失缺位状况。

  北辰区纪委监委在专项整治中,注重压实业务部门主体责任,先后9次对区发改委党组巡察整改措施和阶段性进展情况进行把关核实,对涉及资产资金、项目合同、粮食管理等方面45个问题提出提升整改标准的建议,制发监察建议书,推动建立完善制度19项。同时,聚焦腐败、责任、作风问题,明确粮企“一把手”及企业各部门主要职责,切实把好粮食轮入轮出每一个环节,避免涉粮企业出现虚开套取、贪污公款、领导干部擅权妄为、粮库管理缺失缺位等问题。

  天津市纪委监委突出“两个责任”协同联动,以强监督促进主体责任落实,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粮库“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财务人员、库管员等关键岗位监督,推动粮食购销领域严格落实任职回避、定期轮岗、干部交流等组织制度,加强关键岗位人员教育监督管理,督促粮食监管部门加强粮油库存清查、执法队伍建设,推动粮食购销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体推进,同步落实。

  天津市纪委监委通过问题整改、制度治理、监督约束,持续筑牢“不能腐”的堤坝。督促责任部门对自查自纠、巡视巡察、案件查办、审计监督发现的1700余个问题整改到位;推动全市16个区修订《区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轮换管理、检验检测、竞价交易等流程;强化对粮食收购、储存、销售、轮换关键环节,夏收、秋收重要节点监管。

  “我们始终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标本兼治、系统施治,深化对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下一步,将继续把对粮食购销领域的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久久为功,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天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89-1607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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