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纪律是党的生命线,纪律严明始终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狠抓纪律建设,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不断提高。党的二十大对“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作出战略部署,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督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开启新征程,立足新起点,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持续拧紧党纪螺栓、扎紧制度篱笆,用纪律管人、依纪律办事、按纪律用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进一步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
把严的要求贯彻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严”是我们党的政治基因和鲜亮底色,是我们党在风雨兼程中生存发展的制胜法宝。要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增强制度权威性,提高制度执行力。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严,各级党委(党组)要不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拿起党的纪律武器,严教育、严管理、严监督、严制度、严责任,对触犯纪律的严肃处理。把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贯通起来,协同推进,做到有纪可依、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不断强化综合效能。
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把他律转换为自律,把约束转换为自觉,是纪律建设的重要标准。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规定和规章制度,对违反党纪的问题,不论职务高低、问题大小,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扎实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处分一个、警示一片、治理一域。对于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相关单位,党委(党组)要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举一反三,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释法。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更加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发现苗头及时提醒纠正,使谈话提醒、批评教育成为常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做实做细经常性纪律教育,督促党员干部把纪律规矩刻印在心上。毛泽东同志指出,“党的纪律是带着强制性的;但同时,它又必须是建立在党员与干部的自觉性上面”。加强党纪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各级党校、干部学校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必修课,通过集体学习、考试测验、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多种形式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全党同志将党章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针对性,提高纪律教育实效,注重分层分类实施,菜单化、精准化提供内容。特别重视年轻领导干部纪律教育,从严把好教育关、监督关,引导其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党性修养。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将纪律教育和党性教育、廉洁文化教育贯通起来,从思想上固本培元,不断促进党员干部遵规守纪从外在要求转变为自觉行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韩思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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