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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严查“微腐败” 守住“钱袋子”

时间:2023-02-04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纪委的同志,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我们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还能追回来……”

  近日,盐津县普洱镇黄坪村召开退耕还林违纪资金现场清退会,黄坪村荆竹村民小组村民付灯珍等人拿着盼了许久的补助金激动地说道。

  “群众利益无小事。这次清退会给我们基层干部敲响了警钟,告诫我们在服务群众过程中一定要严守纪律规矩,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黄坪村干部在清退行动后如是说。

  去年5月,盐津县纪委监委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时收到群众反映,普洱镇黄坪村荆竹村民小组长王某某侵占群众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县纪委监委迅速将问题线索移交给普洱镇纪委开展核实工作。

  “老乡,你家2019年退耕还林时,计算的林地亩数有没有平差现象?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领到了吗?”

  “我家平差数有2.5亩,周边几户都没有领到补助资金,听说王某某家领到了,正想请你们帮忙问问是什么原因……”

  经过走访,核查组决定再次深入退耕还林地块,对照台账表册逐户查找问题,真相终于浮出了水面。

  原来,王某某利用担任村民小组长的便利,在收集汇总上报平差亩数时,私自将自家亩数报为7亩,并将其他农户上报后剩余的11.2亩报到自己妻子熊某名下,套取补助资金。

  核查组通过查看镇林业站2022年二次平差台账数据发现,王某某实际退耕还林面积为3.02亩,其余面积均属侵占其他农户的退耕还林面积,共15.18亩。王某某共计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7590元。

  “群众反映侵占资金情况属实,经研究,决定给予王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在违纪资金清退现场会上,工作人员当场宣布了对王某某的处分决定。

  “群众利益无小事,顺应群众所思所盼,聚焦群众所急所忧,坚决清除啃噬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让群众在正风反腐中有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罗斌 杨荒 ||责任编辑 李羽佳)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tiewanfanfu_0116/1173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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