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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开展以案示警 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时间:2023-02-17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通报中这些反面典型,有的曾是我身边的同事,他们都是从小事小节失守,从一顿饭、一瓶酒、一份礼品开始被拉拢腐蚀,令人警醒,发人深思,我要时刻反省自己,保持清醒头脑,警惕被围猎和腐蚀……”近日,宁明县召开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县民政局局长黄思平在会后感慨道。

  

  宁明县纪委监委坚持把以案示警作为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抓手。通过“宣布处分决定+现场警示”、回访教育、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旁听庭审现场、上廉政党课、通报典型案例、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制作警示教育片等八种方式,构建“一案一通报、一案一建议、一案一谈话、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一案一评议”的责任链条。

  

  为提高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效果,该县纪委监委按照“受处分人、受处分人所在党组织或单位、受处分人所属行业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四类受众分级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在警示教育会上深刻解析案件腐败堕落的原因,查找滋生腐败的“致病源”,让党员领导干部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在什么问题上,在哪些环节中容易犯错误、栽跟头。既对心存侥幸者进行棒喝,也警示每一名党员干部要躬身自省,吸取教训,警钟长鸣,不做旁观者局外人,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觉,不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要求案发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尤其是党委(党组)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接受教育、带头剖析原因、带头整改落实,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去年以来,累计发出典型案例通报8批25人,召开全县领导干部案件通报会、警示教育6场,接受教育领导干部2000余人次。

  

  该县纪委监委还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驻”的优势和“派”的权威,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列席大小会议等开展廉政集体谈话会、约谈提醒会、学习县本级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时刻保持清正廉洁政治本色,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做实以案示警,进一步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措施,下一步我们通过剖析案例、警示震慑、提出建议、督导整改、回访教育等措施,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宁明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宁明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30215/gxjjw63ecade8-1790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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