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修订实施后,现在红白喜事都按规定操办,不再像以前那样盲目攀比、铺张浪费了……”近日,谈起村规民约给村里带来的变化,凤山县砦牙乡砦牙村党支书、主任罗庆军表示,自从制定了村规民约,村容村貌和乡风文明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去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把清廉乡村建设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有力抓手,着眼清廉乡村建设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统筹推进,督促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将清廉建设融入乡村治理、基层监督管理、小微权力运行等关键环节,因地制宜打好清廉乡村建设“组合拳”,推动建设村干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村庄和美的新乡村。
以做好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工作为抓手,积极探索清廉乡村建设有效途径。为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基层民主自治中的制度化作用,该县10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发挥监督职能,督促村委(社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并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纳入新规。建立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禁赌禁毒会、道德评议会“一约四会”,形成刚性约束制度,抵制陈规陋习。同时督促推动村一级开展“积分制”“好婆婆”“好媳妇”等评选系列活动,通过选树典型,强化示范效应,涵养文明乡风。
“为推进清廉乡村建设,规范小微权力运行,镇纪委督促指导郎里村制定村级小微权力清单4大项26条、村‘两委’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10项……”长洲镇纪委书记表示,通过列明权力清单,进一步明确了村“两委”干部权责、规范履职行为,严格基层干部日常管理。
基层“微权力”运行不规范、缺乏有效监督,是导致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原因,啃食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该县纪委监委紧盯清廉乡村制度建设,强化小微权力运行监督,督促清廉乡村建设相关责任单位、乡镇(街道)建立健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廉洁履职负面清单,进一步织密扎牢制度“笼子”。目前,已制定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廉洁履职负面清单100余份。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廉情监督联络站监督“前哨”作用,紧盯村(社区)小微权力运行,采取“一月一主题”“一月一清单”“一月一监督”模式,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民惠农政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等专项监督,有效激活基层监督“末梢”,推动清廉乡村建设走深走实。2022年以来,共查处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9件,立案审查调查33件,党纪政务处分7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45人次。(凤山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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