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审判长曹雪平宣读先予执行裁定书。
工作人员向资江水域放流鱼苗。
9月11日上午11时,随着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院长曹雪平宣读先予执行裁定书完毕,一批成鱼及鱼种被集中放流至资江水域。这次特殊的放流仪式,是桃江县法院、检察院、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对吴某等17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进行先予执行活动现场。
当天上午8时,由曹雪平担任审判长的7人合议庭公开集中审理12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环境类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分别对涉案的17人判处拘役、单处罚金不等刑罚,同时判决被告人于判决生效后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要求被告人共计向捕捞水域投放272公斤成鱼和鱼种11万余尾,以恢复在禁渔期因非法捕捞对生态造成的损害,并于当日裁定先予执行。
省、市、县相关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江流域桃江沿河各村镇代表、渔民等200余人参与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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