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身负先行区建设时代重任和志在“打造绿色生态宝地”的宁夏来说,生态更是不可触碰的底线和红线。
日前,自治区通报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再次“亮剑”漠视环保行为!
通报称,2021年12月3日至2022年1月3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宁夏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2年3月21日反馈了督察情况,同时移交5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对此,自治区高度重视,成立追责问责工作小组。后根据查明事实,对3个责任单位、68名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其中厅局级4人、县处级25人、乡科级及以下3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人,诫勉30人,采取其他方式追责问责3人。给予时任平罗县副县长、平罗工业园区常务副主任李绍峰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时任中宁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祁少波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给予时任中宁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王金栋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透过“高度重视”“严肃追责问责”“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等严厉措辞,我们不仅看到了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也读懂了我区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坚强意志和强硬立场,更听到了谁在环保上掉链子、捅娄子,谁就可能被“打板子”“摘帽子”的严重警告和强烈警示。
掷地有声的追责问责让人信心倍增,也同样振聋发聩、令人警觉。在党中央三令五申、环境治理不断加码的背景下,生态环保的理念已深入人心,生态环境建设成绩也有目共睹。但发生在眼前的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特别是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个别人企图牺牲生态环境,盲目搞开发、仓促上项目等迹象,充分表明,在各地不遗余力拼经济、拼发展的当下,还有人缺乏政治站位,作风不严不实,抓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不强,重经济效益、轻环境保护。这与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和群众的期盼严重不符,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必须坚决叫停。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色,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可以预见,新征程上,生态文明将越来越成为一个地方发展的生命线,对于身负先行区建设时代重任和志在“打造绿色生态宝地”的宁夏来说,生态更是不可触碰的底线和红线。前行路上,全区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应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以案促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提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始终站在国之大者的高度来认识生态环保事业,保持清醒头脑,切莫干出糊涂事。各有关部门务必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一如既往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敢于直面矛盾、勇于动真碰硬,咬住问题不放松,用铁的纪律守护美丽新宁夏,确保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塞上山川“大抓发展抓大发展抓高质量发展”之势已起,是选择汲取教训、转换思路,乘势而上驶入全面绿色转型的快车道,还是心存侥幸、目光短浅,在注定要付出惨痛代价的老路上一条道走到黑?答案不言而喻!(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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