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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责】第八十四期:审核把关走过场 被征用地上又盖起新房

时间:2023-03-10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村民的房屋被政府征收拆除后,为何又能在原址上建新房?不久前,发生在龙泉市安仁镇的一场“闹剧”,最终以村民的一纸诉状和两名干部的问责收场。事件背后的原因令人唏嘘,引人深思!

  2022年2月,龙泉市纪委监委收到反映安仁镇政府工作人员在项某某房屋征收、新建上存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线索,随即成立核查组进行核查。

  经了解,村民项某某的房屋已于2020年因道路改建工程被征收后拆除,并于同年采用货币安置的方式进行补偿。期间,项某某将相关产权证上交改建工程指挥部。那么,被征收的房屋又是怎么通过“原拆原建”层层审批并盖起新房?

  “村民房屋征收情况不需要到我这里登记,我不清楚项某某的房屋征收情况。”当核查组向该镇负责农民建房工作的毛某某了解情况时,他解释说道。

  “项某某建房手续是否齐全?”核查组追问。

  “他说房产证、土地证丢失了就没有提供。我信以为真就没有进一步核实。”毛某某懊恼地表示。

  收到项某某以“原拆原建”为由的建房申请后,毛某某会同镇国土所工作人员现场勘查,认定项某某申请建房符合相关规定,并将审核好的材料报给该镇政府分管领导张某某审批。

  “我主要看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都签字盖章了,就签字同意了,只是做了一个形式上的审核。”令人诧异的是,作为分管领导的张某某,未对材料做仔细审核把关就审批签字,对房产证等重要材料缺失问题应当发现而未发现,导致错误发出项某某户的建设工程许可证和用地许可证。随即,项某某户马上动工盖起新房。

  之后,该镇政府得知项某某房屋被征收的情况,作出撤销项某某建房行政许可决定,并组织相关单位对项某某户新建的违法建筑进行全部拆除。项某某则以安仁镇政府撤销行政许可违法、拆除行为违法等为由将该镇政府告上法院。该案开庭审理后,双方达成调解。

  调查中,核查组发现毛某某还存在对多户村民建房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的情况。最终,毛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镇分管领导张某某受到诫勉谈话处分。

  案发后,龙泉市纪委监委督促安仁镇党委强化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加强和改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安仁镇党委开展“永和之剑”干部作风专项整治行动,该镇纪委监察办开展“每月一题”专题监督,集中整治不作为、不负责、不担当等问题,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真抓实干、担当作为。

  龙泉市监委委员 吴宝霖: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本案中毛某某和张某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纪法意识淡薄,责任心和担当精神缺失,对材料审核把关流于形式,其本质是典型的形式主义,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应引以为戒,时刻铭记责任、扛起使命,强化“在岗要担当,经手即负责”的意识,以层层负责、个个担当的干事自觉办实事、办好事。

  (龙泉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jingshijiaoyu/yianshuoze/202302/t20230220_86667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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