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至11月,乐清市第二人民医院急诊外科医生邵国圩、倪琮钧在上班坐诊期间,多次违规推荐患者到某外科诊所治疗,并分别收取他人提供的“感谢费”3672元和2390元。2023年1月,邵国圩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倪琮钧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022年9月,邵国圩的好友陈某某在乐清市第二人民医院附近开设某外科诊所。诊所开张时,陈某某向邵国圩提出,希望其在医院坐诊时推荐患者到诊所治疗,并会按患者治疗费用一定比例提供介绍费,邵国圩予以同意。
之后,邵国圩在医院急诊外科坐诊时,陆续介绍脸部划裂伤的患者到该诊所采用医用粘合剂治疗。为了提升该诊所业务量,邵国圩又让同事倪琮钧参与转介患者。2022年10月开始,倪琮钧也推荐多名医院患者到该诊所治疗。
每次患者到该诊所治疗结束后,陈某某便将患者治疗费用的20%作为“感谢费”,通过微信转给邵国圩、倪琮钧。截至案发前,邵国圩和倪琮钧共分别收到3672元和2390元。
2022年11月,乐清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接到群众举报,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后,发现邵国圩、倪琮钧存在违规转介患者牟利问题。2023年1月,邵国圩、倪琮钧分别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政务警告处分。
违纪党员反省:
邵国圩:我平常对于医生廉洁从业方面的相关规定疏于学习,朋友让我推荐患者到诊所治疗,我碍于面子也就照办了,还收取了“感谢费”,损害了患者的利益。现在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今后的诊疗过程中不会再犯。
倪琮钧:我以为把患者推荐到诊所治疗并收取“感谢费”是一种业务行为,当时没有意识到这违反了相关规定,我现在十分后悔。
执纪者说:
国家出台《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通知》,明确规定“不牟利转介患者”。公立医院医生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介绍、引导患者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其行为不仅侵害了患者的权益,更损害了行业风气。广大医护人员要严守医德医风,客观合理地根据患者需要提供医学信息、运用医疗资源,坚决杜绝此类行为的发生。
(乐清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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