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自然资源部纪检监察组会同驻在单位党组组织企业代表现场签署企业廉洁承诺书,共同推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安徽省安庆市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以督查推动职能部门解决影响项目建设的难题;贵州省铜仁市纪委监委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一季度发现并督促整改涉及营商环境问题171个……近期,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多措并举推动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落到实处。
党的十八大以来,“亲”“清”政商交往理念深入人心,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但仍有少数干部对新时代政商关系把握不到位,或是夹带私心,与企业打交道时拉拉扯扯,以“权”逐“利”;或是怕惹事,简单粗暴把企业家拒之门外,该担当的不担当,该作为的不作为。这些都说明,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仍需久久为功。
既要亲而有度,更要清而有为。政商交往不可避免,但官有官德、商有商道,彼此交往必须讲规矩、守界线,有交集但不能搞交换,有交往但不能搞交易。对党员干部而言,亲而有度,就是要在“亲”商中斩断私心杂念,守住原则、守住底线,坚持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不搞勾肩搭背、不分彼此那一套,始终清清白白、干干净净。同时,要俯下身子、放低身段,光明磊落、坦荡真诚地同企业接触交往,同企业家建立“君子之交”,积极作为、靠前服务,满腔热情为企业纾困解难,坚决破除妨碍政商关系的“绊脚石”。主动担当,清而有为,这是新时代新征程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应尽之责。
近年来,很多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把营商环境作为事关振兴发展全局的问题来抓,真正让企业轻装上阵,专注发展。如,辽宁召开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提出让“依法办事不求人、不找关系”在辽宁真正成为常态;浙江省宁波市职能部门制定党政干部和企业家之间交往清单,激励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等等。这些举措彰显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坚定决心,让企业家树立了信心,推动政商关系更加密切而纯洁起来。政商守边界,“亲”“清”两相宜。亲而有度不逾矩,清而有为不疏远,只要对人民有益,对发展有利,就要理直气壮、积极主动为企业做好服务,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坚守底线,以清护亲,用亲增清,推动政商关系良性互动,不断改善营商环境。
纪检监察机关要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中找准职责定位。一方面,划出政商交往的红线和底线,严肃查处各种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案件,着力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既防止乱作为,又防止不作为。另一方面,注重做好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加大通报力度,深入剖析政商交往问题根源,监督推动建章立制,形成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李中军)
学以为己 仕以为人 | |
为学与为政的目的分别是什么?南宋朱熹... |
中纪报评论 | 惩治“微腐败”须用铁拳头 | |
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对身边的... |
不息为体 日新为道 | |
唐代刘禹锡在连州任上时,写下了《问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