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兴安县纪委监委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行政执法过程监督及涉案财物管理方面存在漏洞,遂向该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其针对存在的问题自查自纠并进行整改,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办理情况。
“这份建议书直指症结‘病灶’,我们照单全收,深刻吸取教训,认真抓好整改落实。”自收到监察建议书后,该单位高度重视,按照开出的“处方”,从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完善风险防控建章立制、开展警示教育等方面入手,迅速开展整改。
近年来,兴安县纪委监委把纪检监察建议书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措施,针对日常监督检查、案件审查调查、专项督查、信访举报、巡察反馈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纪检监察建议书的形式列出问题清单,找出病根病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查找风险点和制度漏洞,由点及面补齐短板弱项,举一反三推动系统治理,切实提升监督质效。
“你单位要针对郭某等人违纪违法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查找监管漏洞,制定整改方案……”不久前,兴安县纪委监委针对查办的县农业农村局及二层站所人员违规套取国家财政资金违纪违法案件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该局通过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警示教育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同时健全完善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有效堵塞制度漏洞,防止再出现类似问题。
纪检监察建议书是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的有效利器,该县纪委监委在对违纪违法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的同时,针对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的制度漏洞、管理薄弱点、岗位风险等问题隐患进行“纠偏矫正”,进一步放大监督成效。
此外,为避免建议书“一发了之”、整改“走过程”、落实“打折扣”,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发出建议、跟踪督办、压实责任、推动整改、堵塞漏洞”的闭环管理思路,按照“谁建议谁督办”原则,通过电话提醒、实地回访、个别谈话等方式,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按程序、时限要求落实整改,点对点销号,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严肃追责问责,真正让纪检监察建议落地见效。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7份,提出整改建议18条,推动完善制度9项。(兴安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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