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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与研究 | 以法法高效衔接 推动案件高质量办理

时间:2023-06-18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职务犯罪案件查处力度不断加大,强化法法衔接成为检验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实践中,四川省岳池县纪委监委建立健全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协作、疑难问题三方会商、两类人员旁听庭审、特殊案件快诉快审等工作机制,着力打通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堵点,提升职务犯罪案件查办质效。

  从调研情况来看,当前基层在推动法法衔接工作中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思想认识存在差距。对纪法贯通运用认识不足,开展工作缺乏系统思维。如,有的干部查办案件未能做到违纪违法一起查,仍习惯于单纯从违纪、违法或犯罪的角度认定事实,甚至存在重法轻纪的思想。二是协调联动有所欠缺。同执法部门信息沟通不畅,线索移送不及时的问题依然存在。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够紧密,各方在法律适用和证据标准把握上存在分歧,案件退查情况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效果。三是业务能力有待提升。干部队伍中法律、审计、会计等专业人才仍有欠缺,有的干部党纪党规业务熟悉,但法律知识水平不高,对职务犯罪构成要件把握不准,固定证据能力偏弱。

  针对存在的问题,调研组提出以下建议。一是注重培训提能。以《刑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邀请法律专家结合具体案例授课解析,补足纪检监察干部法律知识短板。注重实战练兵,以结对帮扶、以干代训等方式,推动案例教学、实操指引、实战参与有机融合,着力打造纪法皆通、善作善为的干部队伍。二是强化沟通协调。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适时提请反腐败协调会议研究,实现审查调查与司法程序高效衔接。案件办理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对接,以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召开案件论证会等方式,在严把案件质量基础上,及时化解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证据把握等分歧,避免因沟通不充分导致诉后退查情况发生。三是健全完善机制。以提高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为抓手,加强内部运行机制建设,再造从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到案件审理的全过程流程图,形成制衡有效、衔接有序、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职务犯罪协调沟通机制,制定同公检法及有关部门衔接协作的制度指引,助力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融合贯通。(四川省岳池县纪委监委调研组)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gongzuoyanjiu_0518/1201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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