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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三苏”家风 扬清廉政风

时间:2023-07-09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5月10日,四川省第二届“510(我要廉)”廉洁文化宣传月活动在眉山拉开帷幕,以“清风润万家·廉韵启新程”为主题开展两个阶段16项主题活动,以广大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呈现廉政文化的丰富内涵,在全社会营造干部思廉、人人知廉、家风塑廉的浓厚氛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风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不仅是人们身体的住处,更是人们心灵的归宿。“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秧”。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三苏”的家风中汲取养分,从自身做起,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廉洁品格,将廉洁根植于工作始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

  读书正业,涵养自身品行。《三字经》中有云:苏老泉,二十七;始发奋,读书籍。苏洵二十七岁开始发奋读书,经十年闭门苦读,学业大进,以22篇文章谒见欧阳修,从此名声大振。有道是:诗书传家门毓秀,博爱处世人长久。作为党员干部,读书可以明理,是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的一个重要途径。所以,党员干部要加强理论学习,厚实理论功底,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自觉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观察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切实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工作、引领实践。

  非义不取,坚守心中道义。苏轼在《赤壁赋》中写道:“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意思是说不是属于我的东西,哪怕就是一丝一毫也不会去拿。“义”与 “利”的选择之于个人,犹如人生中一道必答的选择题。对于党员干部来说,选好这道题的关键在于面对外界的各种诱惑时,能牢固树立“非义不取”的名利观,坚守住心中的道义。一方面,“义”是对人们行为的正当性所作出的道德判断,心中的道义只有在正确的情况下,坚守才有意义,所以我们心中的道义必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致。另一方面,正确看待和处理“义”和“利”的关系,在追逐名利的过程中,方法和手段是正当的,“利”就是可取的,但当二者出现矛盾时,应以“义”为上。

  为政清廉,坚守底线思维。苏轼的廉政思想集中体现在他的《六事廉为本赋》里,“功废于贪,行成于廉”。他认为:功业毁废于贪婪,德行养成于廉洁,为官从政以廉为先,为官之道以廉为首。习近平总书记也曾提到:“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所以,作为党员干部,要守住廉洁底线,坚定理想信念,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要坚守纪律底线,心存敬畏、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

  肩负时代重任,一刻也不能松懈怠慢,广大党员干部要不断学习,坚守道义,廉洁自律,用“三苏”优秀家规家风传承,扬清廉政风,做一个品行高洁、心有道义、坚守底线的清廉干部,为振兴中华民族贡献自己的力量。(作者:王雯)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mlsp/2023/6/25/9a652567cc5841bdb87f99af642fa6d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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