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安机关侦破张某某等人实施敲诈勒索案、广东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陈某某编造“被绑架索要50万赎金”网络谣言案、浙江公安机关侦破张某某等人编造网络谣言非法牟利案……7月4日,公安部公布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第二批10起典型案例。案例再次表明,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按键伤人”终将自食恶果。
谣言作为一种社会疾病,由来已久。而网络谣言,借助“信息如海、传播如风”的现代传播媒介,更令人防不胜防、深受其害。一些自媒体从业人员假借社会热点事件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甚至无中生有炮制虚假案事件;一些网站企业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放任网络谣言在其所属平台大量传播扩散;一些“网络水军”团伙频繁插手、恶意炒作相关案事件,引流牟利、敲诈勒索等。相关违法行为扰乱网络空间秩序,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不仅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犯罪。
对于恶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者,要发现一个依法严厉打击一个。近年来,从制定出台《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到上线“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再到公安部此次开展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等,治理网络谣言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力度不断增强、效果不断显现。我国对于网络造谣传谣等行为已经形成从预防到惩治、从民事到刑事、从行政到司法的立体化打击体系。“以打开路、以打促治”,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共侦办网络谣言案件1600余起,清理网络谣言信息42万余条,关停或禁言造谣传谣网络账号1万余个,并依法对造谣传谣网民进行查处。
依法打击网络谣言,携手共建清朗网络家园,既需要法规制度的得力、监管整治的发力,更离不开公众参与的“给力”。互联网时代,网络空间是我们共同的精神家园。每个人都应该提升自身网络素养、法律意识和判断能力,保持客观、理性、审慎,让“谣言止于智者,谣言止于你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慕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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