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把正向引导和反面警示结合起来,运用典型案例和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纪检监察机关要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充分运用典型案例,精准有效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引以为戒、醒悟知止。
创新形式载体。警示教育的形式和内容直接关系警示教育的成效,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丰富警示教育形式、充实警示教育内容,结合基层干部的工作特性,瞄准日常工作中的高风险点和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开展警示教育,以实际行动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及时采集留存相关图文、视频等,丰富警示教育素材,通过警示教育大会集中教育、“一案一整改”专题教育、通报案例震慑教育、旁听庭审现场教育等沉浸式教育方式,产生“当头棒喝”的震慑效果。要坚决杜绝看客心理、猎奇心理,从形式和内容上引导基层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
注重分层分类。警示教育是一项具有全局性、系统性的工作,要注重挖掘不同层面、不同职级、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典型案例,因地制宜、因材施教,推动警示教育“精准滴灌”。精心选取典型案例,为不同层级的干部定制廉洁套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感受到监督常在、震慑常在。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对象,聚焦“关键少数”、年轻干部等,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围绕民生、贴近基层,紧盯就业、教育、医疗、社保、粮食生产、乡村振兴等群众身边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在严厉惩治、形成震慑的同时,也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
融入监督治理。基层干部纪法观念、廉洁意识关系到基层权力是否规范行使,关乎群众切身利益。通过民主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培训教学等形式,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把警示教育融入家风建设,分批次组织党员干部家属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庭审等。把警示教育融入乡村治理,推动警示教育阵地向基层延伸,实现村组干部全覆盖,充分利用宣传栏、文化墙、电子屏幕等载体,在村居、主次干道、文化广场、交通站点等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为乡村治理和振兴发展注入“廉动力”。(赖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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