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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其所止

时间:2023-08-26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纪检监察网

  人立于世,凡事有所节制,懂得适可而止,能够准确地定位自己,有一定的方向、目标和愿景,领悟好“止”字中的哲学极为关键。

  止,象形字,甲骨文似一只脚的形状。《说文解字》注:“止,下基也。象草木出有址,故以止为足。”本义是脚。后引申为至、到、停止等意义。现代汉语中,停止是最基本、最常用的含义。

  《礼记·大学》中写道:“《诗》云:‘缗蛮黄鸟,止于丘隅。’子曰:‘于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鸟乎?’”文中用鸟来打比方,认为鸟都知道停留、栖息于它该停留、栖息之地,那么,作为人来讲,更应该学会知止知戒,做任何事情都要坚守一定的底线和原则,做到不越界、不逾矩。《道德经》曰:“知止不殆”,警诫人们只有懂得当止则止,才能避免祸患。《墨子》也提出:“知止,则日进无疆。”知止不仅是一种修身境界,也是一种智慧。

  懂得、深悟“止”字,要持守一分为二的辩证思维。实质上,“止”不仅警诫人们在欲望、贪念、诱惑面前要学会及时制止,同时也蕴涵着在个人的心性涵养、干事担当、事业事功方面要追求“永无止境”,并力求达到“至善”的最高目标,即儒家提倡的“止于至善”。因此,“止”并不意味着停滞不前、安于现状,而是指在坚守正道、不逾纪、不越法的前提下,能够找准自己的人生定位,树立正确的人生方向、目标和愿景,在修身、为人、做事等各个方面不断提升自己,持续奋斗,永不停息,力求做到最好,做到极致。这便是止和行、不为和有为的辩证统一,也是领悟好“止”字哲学意义的关键所在。

  止于至善,意在强调立身行事务求尽善尽美,不留缺失、遗憾和纰漏,以此作为人所追求的最高标准和最终目标。这个追求看似高远甚至难以达成,但它实则表达的是一种“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的孜孜以求的追慕精神,是一种不断超越、绝不言弃、永不止息的进取心态。在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个人,无论承担何种角色、身份和职位,准确的自我定位、做最好的自己、凡事力求做到最好,正是追求达到“至善”之境的要义所在。凡事努力做到最好,做到极致,这个追求的过程本身就是对自己的一种修炼。

  对于为政者而言,不知有所止,就会贪欲膨胀,恣意妄为,最终误入歧途,害人害己;不知止于何处,就会失去前进的方向,人生可能终无所获。只有在纪法红线面前做到当止则止,在事业追求上又能止于至善,人生才会出彩不凡。

  古人云:“欲而不知止,失其所以欲。”在诱惑与党性、利益与道义、享受与担当面前,党员干部要领悟好“止”的学问,做到当止应止、知止而行、于止中行,有所不为更要有所为。实践中,做人做事要把握好一定的度,不逾越法纪红线,而在追求“至善”的道路上却要勇担当、善作为。(余足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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