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障,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方面。一般意义上的现代化,既涵盖器物层面的现代化、精神层面的现代化、社会层面的现代化,也包括制度层面的现代化。制度现代化为社会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现代化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涵和显著特征。党的二十大报告阐明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特征及本质要求,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离不开制度层面的现代化。制度现代化同现代化的其他方面是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制度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重大命题,并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系统总结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取得的发展成就,阐述了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特别是高度概括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到2035年我国发展的总体目标,其中明确到2035年要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制度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实现了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的目标任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主体框架基本确立,主要领域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完善和发展了党的领导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等各方面制度,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迈向现代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奠定了坚实可靠的制度基础。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需要,构建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依然有很多工作要做,还需要走较长的一段路程。这是由我国发展面临的严峻复杂国内外形势决定的,也是由不断出现的新任务新要求决定的。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2035年我国发展总体目标,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需要在以下五个方面持之不懈地努力奋斗。
要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科学谋划、精心组织、远近结合,整体推进,要及时把群众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上升为国家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要坚定不移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发展之路。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人类通向现代化的理念、道路、制度是多种多样的,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现代化标准、模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从中国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创造、积累的重要成就。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扎根中国大地,自主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既不能僵化保守、停滞不前,也不能邯郸学步、照搬他国经验。
要坚持解放思想、守正创新,吸收借鉴古今中外制度建设有益经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显著优势和强大生命力,但并非完美无缺,也不可能一劳永逸,需要在实践探索中不断加以完善发展,特别需要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不断加以完善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多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国家治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任务,一方面需要党领导人民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聚焦中国式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在改革创新中完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另一方面,需要党领导人民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善于从历史中汲取营养和智慧,推动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丰富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的思想资源和文化资源。还需要以博大的胸怀吸收借鉴人类文明创造的一切优秀成果,包括发达国家创造的有益经验和制度性成果。
要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行稳致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否成熟、定型,是否走得通、行得稳、具有强大生命力,归根结底还要依靠实践去检验。衡量的标准主要看,是否有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文化实力和综合国力,增强国家创新能力;是否有利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激发全社会干事创业的活力和动力;是否有利于提升党和国家机关工作效率,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强大治理效能;是否适应国内外形势变化和时代发展要求,妥善应对各种风险挑战,不断提升国家安全保障能力、稳定发展能力。只有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不断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实现党和国家以及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社会文化事务的各项权利,才能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要按照制度建设规律与要求,完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其中,根本制度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起顶层决定性、全域覆盖性、全局指导性作用的制度,覆盖“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覆盖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一切方面和所有领域。根本制度主要包括,党的领导制度这一根本领导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在根本制度之中,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我们推进各方面制度建设、推动各项事业发展、加强和改进各方面工作,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自觉贯彻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根本要求。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深化对制度建设规律的认识,制度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比如,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2019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严密完整的科学制度体系,起四梁八柱作用的是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其中具有统领地位的是党的领导制度。”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具有统领地位,把党的领导制度明确为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意义重大,有利于确保党中央定于一尊、一锤定音的权威,有利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利于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不懈奋斗。
实践发展到哪里,制度建设就要跟进到哪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看,我国社会主义实践的前半程已经走过了”“后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制度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阐释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特征及本质要求,并做出一系列战略安排和重大部署。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必须与时俱进、守正创新,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随着中国式现代化不断推进和拓展,构建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必将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一道成为现实。(汪亭友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纪检监察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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