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纪检法治网 登录

当前位置: 纪检时评 :正文

欲之有节真境界

时间:2023-08-26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纪委监察网

  有副对联写得好:若不撇开终是苦,各自捺住即成名;横批:撇捺人生。对联文字朴实无华,却耐人寻味。人生在世,撇开一些功名利禄的纷扰,自然就不会苦累;方寸之间,按捺住内心的贪念欲望,即可留得住清名。

  为人者皆有欲望,这点毋庸讳言,但须分清合理之欲与非分之欲。合理之欲,如求知欲、成长欲、事业欲等,是人生进取之基、成功之梯、动力之源。而非分之欲,即贪欲,则使人私心膨胀、道德沦丧、人格缺失。“快于意者行于云。”如果放纵自己的贪欲,就如同浮云一般没有定向,终将难以成事。唯有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弃非分之想,才能淡泊明志、宁静致远。

  欲无度者,其心无度;心无度者,则其行为不可知矣。《列子·说符》记载了一个故事,从前有个齐国人特别贪恋黄金,在赶集路过一家金店时被金灿灿的黄金所吸引,脑子一热抢走一把黄金,结果很快被抓住。官员审问他:“赶集的日子,人这么多,你怎么敢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去抢别人的黄金呢?”此人回答:“取金之时,不见人,徒见金。”可见,一个人一旦达到“临财当事,不能自克”的地步,就会变得肆无忌惮、为所欲为,甚至无法无天,最终只能吞下自酿的苦果。

  “其嗜欲深者,其天机浅。”人的贪欲越是深重,其天性智慧就会越发浅薄,就越有可能做出跑偏越界之事。明代冯梦龙在《醒世恒言》也讲过类似的故事:有位官员在发烧昏迷中,梦见自己化成一条鲤鱼跳入湖水,恰巧遇到渔夫放下的香饵,他虽意识到饵中有钩,但实在耐不住诱惑,终究还是咬上了钩。明知是钩还去咬,最终被人钓了去,无非就是贪欲所迫,理性和定力被之摧毁。正因如此,历来世人一再强调“壁立千仞,无欲则刚”“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无欲之谓圣,寡欲之谓贤,多欲之谓凡,徇欲之谓狂”。

  见欲而止为德。古人讲,“嗜欲喜怒之情,贤愚皆同。贤者能节之,不使过度;愚者纵之,多至失所。”据《太平广记》记载,北魏自太和迁都之后,国家殷富,库藏盈溢。一日,太后赐百官负绢,大多朝臣量力自取,唯元融和李崇因扛得太多而蹶倒伤踝。太后不与两人,责其空手回去。而侍中崔光只取两匹,太后诧异问之,其对曰:“臣有两手,唯堪两匹,所获多矣。”物无美恶,过则为灾,廉者常乐无求,贪者常忧不足,这既是廉与贪的区别,也是得与失的智慧。

  苏轼在《宝绘堂记》中写道:“君子可以寓意于物,而不可以留意于物。寓意于物,虽微物足以为乐,虽尤物不足以为病。留意于物,虽微物足以为病,虽尤物不足以为乐。”寓意于物与留意于物,表达了对待欲望的两种思想境界与价值选择。“寓意于物”将个人欲望保持在正常爱好层面,把住了“本”与“末”、“主”与“次”的关系,于是便可寄寓山水、发掘旨趣、收获安宁。“留意于物”则将个人私欲看得太重,任凭欲望滋长,以致沉溺其中、玩物丧志。

  欲之有节真境界。欲望面前,需多一分冷静与警觉,少一些浮躁与盲动,心不为其所动,志不为其所丧,行不为其所控,牢牢守住底线红线。如此,方可气定神闲、无悔人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王李彬)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jy/lzsp/202308/t20230824_76528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24小时法律在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纪检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纪检法治网 jj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