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钱没有进自己的荷包就没得问题,但事情并不是这样,我们还是要按程序、按规矩办事……”近日,拿到一纸处分决定书后,通城县马港镇平湖村党支部书记潘某某对规避招投标一事后悔不已。
此前,马港镇纪委在对平湖村村级公路提档升级拓展硬化工程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村在未进行招投标的情况下,将518米道路石磡护砌工程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给私人进行施工,并对相关手续进行补办以便拨付工程款。该村党支部书记潘某某因对此负有直接责任,被依法追责。
近年来,通城县纪委监委紧盯乡村振兴工作中产业发展、乡村治理等重点,围绕村级工程项目审批、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等关键环节,以“室组地”联动机制为依托,上下协同、提级办理,严肃精准查办相关案件,以“级差”打破基层“熟人壁垒”;依托监督检查、巡察反馈、信访举报等渠道收集问题线索,通过打出过筛排查、建章立制、整改销号等一系列“组合拳”,为村级工程建设带上“廉紧箍”。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开展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共追责问责5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加强与农业农村、民政、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的沟通配合,整合各类监督力量,贯通多方监督渠道,压实部门、乡镇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以开展村级工程项目建设领域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针对制度建设薄弱、权力运行不规范、监督管理不到位等村级工程领域“顽症痼疾”,明确村级工程承揽、规避招标、优亲厚友、套取资金等15种负面行为清单。并围绕村级工程项目建设规范流程和财务制度,分层级分批次对镇村两级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建设清廉村居,践行“共同缔造”工作理念,该县统筹全县185个村(社区)纪检委员,发挥一线“监督哨”工作合力,严格村级工程建设流程管理,在“四议两公开”的基础上,村民推选出党员、村民代表组建村工程监督小组,实行村民监督和村级纪检委员“两监督”。工程验收、决算审计后,还由工程监督小组对工程建设程序和实体工程进行测评,使村级工程建设可见可感可评,着力消除基层“微腐败”隐患。
“以村级工程建设为切入口,强化监督检查,推进堵漏建制,规范小微权力运行。”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助力乡村振兴。(张瑞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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