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是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的关键之举,是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必答题”。实践中,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将影响营商环境的堵点难点痛点作为监督着力点,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助力夯实经济之“稳”、推动发展之“进”。
聚焦企业关切,监督推动政策落实规范有效。对于各类市场主体来说,政策红利是最大的红利。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企业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设立“营商环境一码通”投诉举报平台、建立营商环境监测点、聘请营商环境监督员、定期参加政企座谈会等,搭建与企业零距离沟通互动平台,及时纠治政策落实“中梗阻”。把惠企政策宣传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深入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开展实地走访,持续监督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政策宣传解读不及时、政策落实配套资金不到位、惠企政策兑现难等问题加大整治力度,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清淤疏堵。
围绕优化治理,监督推动监管执法公正透明。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利于更好释放市场主体活力。要采取“线上+线下”并进的方式统筹开展涉企监管执法领域问题专项监督,线上定期归集各政务平台推送的相关问题线索,线下与职能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强化线索处置,坚决纠治重监管轻服务、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以罚代管滥用裁量权等顽瘴痼疾,督促职能部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推动涉企监管执法规范化。坚持监督办案和完善制度同步进行,推动职能部门探索建立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机制,指导鼓励企业进行合规整改、合规承诺,最大限度减少涉行政处罚案件的发生。
加大正风肃纪反腐力度,积极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要坚持问题导向,出台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大力纠治服务企业“微笑不办事、热情不服务”等懒政怠政问题,紧盯政法、国资国企、项目审批、工程建设、招投标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取酬、通过“影子公司”谋利等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持续加大对行贿人惩戒力度,坚决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条。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完善落实容错纠错、尽职免责制度机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鼓励干部光明磊落同企业交往,真正做到有交集不搞交换、有交往不搞交易。(谢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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