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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监督优势

时间:2024-03-02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突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派驻监督是纪委监委监督职能的延伸,派驻机构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依照宪法和监察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提升派驻监督工作质效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实践中,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派驻机构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深化认识派驻监督的重要作用,坚持从政治和大局出发审视监督工作,科学把握派驻监督特点和规律,发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监督优势,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理顺机制,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根本方向是坚持和加强党对派驻工作的领导。派出机关要强化对派驻机构的政治引领,加强对派驻机构责任落实、职责履行的领导,将派驻机构工作纳入政治监督一体部署,加大对派驻机构力量的统筹协调。要进一步优化派驻机构的领导和管理机制,加强对派驻机构工作特点的研究分析,在研判不同派驻机构监督对象、监督领域、监督特征的基础之上,分级分类进行指导。同时,要用好履职考核指挥棒,结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案件查办等情况,运用政治监督、日常监督等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对派驻机构工作质量的管理。

  优化管理,为派驻监督提供制度保障。派出机关要加强对派驻机构的指导、联系、服务和保障,发挥好组织优势、制度优势。派出机关与派驻机构应强化上下贯通机制,派出机关应结合派驻机构履责领域和监督特点,持续完善“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全方位支持派驻机构履职尽责。派驻机构要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以联合会商、联合研判、共同监督等方式,主动提请派出机关给予工作支持。同时,派驻机构要树牢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派出机关同级党委巡视巡察和派出机关的管理监督,主动接受驻在单位监督,强化派驻机构自我监督,对存在违规违纪违法和失职失责行为的,严肃追责问责。

  突出优势,提升派驻机构监督效能。派驻机构身处在纪检监察一线阵地,必须在常态化监督中体现出派驻优势、发挥好“探头”功能。要准确把握派驻监督的“嵌入”特征,将下沉一线作为日常监督的主要方式,常态化拿起“放大镜”和“显微镜”,及时发现萌芽状态下的问题;与驻在部门常碰头、多会商,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轻微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切实维护党规党纪严肃性。要与派出机关在工作上同频共振,打通日常监督、线索梳理、案件查办等各环节的信息共享,把握好事前、事中、事后各个节点的信息对接。要与驻在部门做好同题共答,聚焦机制建设和常态长效,完善驻点监督、专题调研等工作机制,督促驻在部门不断强化党的领导,形成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打通壁垒,形成监督体系整体合力。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构建派驻监督同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的工作格局,将同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情况列为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会商必要议题,列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和考核标准。强化监督贯通协同,借鉴巡视巡察监督中预先沟通了解线索情况、协同开展整改等工作经验,加强各部门协同监督的统筹安排;区分职能部门、专业部门、综合部门在监督体系中的不同功能,将事前会商、日常协作、线索移送、问题整改、成果运用等环节流程化、精细化。强化责任贯通协同,充分调动整合驻在部门机关纪委、基层纪委、党支部纪检力量,理顺不同层级监督关系,通过健全请示报告、责任分解落实等机制,推动构建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监督体系。

  优化选用,提振派驻干部工作精气神。加强派驻干部履职能力建设,将培养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按照用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加强派驻干部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力度。优化对派驻干部选用管理,坚持派出机关和派驻机构一体管理,力量向一线倾斜,畅通派驻干部提拔交流渠道,打通对派驻干部推荐使用途径,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派驻监督干部队伍。统筹考虑派驻机构配置和梯队建设,通过业务培训、上挂下派、交流轮岗、提拔任用等方式,持续优化派驻机构专业力量。健全派驻机构协作办案机制,科学抽调派驻机构干部参加派出机关职务犯罪调查和专项案件查办,加大派驻队伍专业化培养力度。探索建立与驻在部门人员互通培养机制,促进驻在部门和派驻机构人员交流,持续释放派驻队伍活力。

  全面覆盖,推动派驻监督融入治理。派驻机构要增强大局意识,把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政治监督优势,推动驻在部门增强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科学调配监督力量,强化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监督力度,健全完善全链条监督责任体系。要善于预判风险隐患,督促驻在部门强化权责意识、加强内部制度约束。要压紧压实驻在部门管理责任,充分依托驻在部门党组织力量延伸监督触角,全面加强各层级的监督团队以及岗哨建设,通过一线调研、定期征集群众意见等方式,下更大功夫推动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迈进。

  (李慧作者系北京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587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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