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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辉市:市委巡察办“四举措” 加强《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学习

时间:2024-03-09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亮点纷呈,《条例》以党章为根本依据,总结新时代巡视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进一步健全巡视工作体制机制、责任体系,对于指导、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卫辉市委巡察办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围绕“学、改、建、用”四个方面,首先在“学”字上下功夫,抓好学习、宣传和解读等工作。

  一是党委班子带头学。《条例》印发以后,市委巡察办及时向市委办、市委宣传部进行沟通传达,将《条例》学习纳入市委常委会学习内容和2024年度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市委领导班子将带头对《条例》进行深入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巡察干部自身学。2月27日,市委巡察办利用周二学习日,组织全体巡察干部对《条例》进行专题学习。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市委巡察办主任徐法家主持会议并作专题辅导,对《条例》内容进行详细解读,29名巡察干部围绕学习《条例》开展集中研讨。

  三是制作手册随时学。市委巡察办计划制作印发《条例学习手册》500册,向所有专职巡察干部和每轮抽调巡察干部进行发放,人手一册,方便大家随时学习。推动巡察干部通过随身带、随时学、随地学,把“碎片化”时间转变为“充电”契机,保证学习时间和质效。

  四是加强宣传全员学。通过“卫辉巡察”微信公众号平台,已发布《条例》相关信息2篇;利用单位办公楼多媒体电子屏,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着力提升全民的宣传知晓力度。

  学习是前提,是先导。下一步,卫辉市委巡察办将把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条例》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以《条例》为依据,在“改、建、用”上持续发力,进一步规范完善巡察工作体系、责任体系,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要求在基层落地见效。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hnxsxc/xcgz/sxxc/articleb4e60188f00b45cf826e760ac3b590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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