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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正向评价激励化"被回访"为"要回访"

时间:2024-09-23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只有努力工作,才能让大家看到我们‘知错改错’的决心。”近日,青田县某单位中层干部齐某某干劲十足,他肩上挑着新闻栏目编辑的重担,加班加点忙于选题、策划、撰稿、组稿等多项工作,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与刚受处分时判若两人。

  此前,齐某某曾因言行不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一度觉得自己被贴了“标签”,时常担忧单位领导有看法、部门同事有意见,工作干劲大不如前。在回访小组引导下,齐某某主动报名参加了“正向评价激励”,明确了个人履职目标、自我加压目标若干,带着用实绩证明自己的决心主动请缨回到新闻栏目,全身心投入到宣传教育工作中。眼下,由齐某某参与创作的新闻类作品多次获得市级嘉奖,认真负责、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收获领导同事一致好评。

  “从回访经验来看,大多数受处分处理干部都像齐某某一样,自觉事业发展有了‘污点’,对被重新纳入正常任用范围缺乏信心。”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正所谓“解铃还须系铃人”,要帮助干部真正走出阴霾,还需调动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为此,该县纪委监委创新出台《受处分处理干部正向评价激励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将其作为全周期回访考评体系的重要延伸和有效补充,紧扣“实绩实效”核心要素量化指标评价,有效增强受处分处理干部主动要求回访的积极性,更快重回干事创业、拼搏奋进的主赛道。

  《指引》明确,相关单位在送达处分结果或作出第一种形态处理时,同步送达“正向评价激励”自主申报提示单,详细告知干部参加“正向评价激励”的方法要求。“回访考评设置了态度认识、清正廉洁、工作表现等多个指标项,其中工作表现占了考评权重的50%,而‘正向评价激励’又恰是彰显实干担当的重要载体。”该县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介绍道,干部可在处分处理影响期内自主申报参与“正向评价激励”,借助工作表现提高获评回访考评优秀等次的概率,不再囿于处分处理带来的职级晋升等负面影响,干事创业有方向更有盼头。

  “以实为先”的鲜明导向,不仅赋予了受处分处理干部争先争优的平台载体,更给予了相关单位党组织实质性参与教育帮扶的有力抓手,增强了“管人管事”的主动权与话语权。依托《指引》,相关单位党组织应对“正向评价激励”工作目标制定做好审核把关,并常态跟进监督、提出意见建议、参与考核评定,构建“以人立事、以事立人”的良性闭环。“我们除了在日常工作生活上给予受处分干部关心外,更借助‘压担子’让她感受到组织一如既往的信任与支持,帮助她尽快从负面情绪中走出来。”为避免某乡受处分干部陈某某“边缘化”,该乡党委书记将重大项目政策处理工作纳入“正向评价激励”,既充分发挥陈某某“人熟、地熟、事熟”的工作优势,又激励其在压力之下磨砺意志、激昂斗志,重新焕发青年干部应有的光彩。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已收到“正向评价激励”军令状32份,对受处分处理干部124人实施“1+N”全周期动态跟踪问效,即除了安排1次常规回访外,回访小组根据回访对象主动申报情况延伸开展多次回访,从考察干部一时工作表现转变为考评干部一贯工作担当,客观公正给予优秀等次2人。“这些‘成功案例’提振了广大党员干部持续奋斗的信心,我们还将结合全县干部队伍整治重塑行动,进一步优化回访考评体系,促进回访评定结果与干部综合考核贯通应用,切实为想为者创造条件、为有为者提供保障。”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青田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409/t20240918_228360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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