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9日至11月30日,省委巡视四组对省卫健委党组开展了巡视,并于2024年1月30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政治引领,扎实有力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凝聚合力。委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周祖翼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讲话精神,把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以自我革命、刀刃向内的勇气扎实有力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二)以上率下,压实责任。委党组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主持召开11次委党组会议、9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提出部署要求,直接牵头负责42个问题的整改。委党组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主动领办督办整改任务,进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式推进,打造闭环管理整改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
(三)细化措施,靶向发力。委党组对照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55个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巡视整改方案,共细化182条整改措施,并逐条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完成时限。认真筹备和开好委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立足卫生健康工作实际,注重举一反三、服务大局,不断织密制度笼子,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四)下沉基层,精准发力。委党组班子成员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四下基层”工作制度和负责联系点制度,针对巡视反馈的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督促检查和现场办公,推动相关工作落地落实。结合巡视整改,切实加大对医改、医养结合、医保基金使用、医疗服务质量、医疗人才引进和培养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工作的推进力度,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政治站位不够高,推动健康福建建设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问题。
一是委党组专题学习中央和省委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相关要求,印发《2024年福建省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将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各项中心工作。二是委党组及时修订《党组工作规则》,从制度上保证“第一议题”制度落到实处,2023年10月至2024年7月19日,委党组会议组织“第一议题”学习28次,中心组学习会15次。三是落实委党组《关于进一步完善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工作机制的通知》,动态收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纳入“第一议题”。
2.关于深化改革、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提质扩容的问题。
一是委领导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推动将各地创新举措融入医改政策。及时提炼我省改革亮点和经验做法,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的“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专题新闻发布会上,省卫健委介绍了我省医改进展及经验成效。我省医改相关经验做法,被中央改革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刊发交流。二是印发《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任务方案》,明确五个方面22项重点任务并进行了责任分工,会同相关部门推进落实,指导地方开展“一市一试点”“一县一特色”等专项改革。三是下达2024年度县域综合医院“四大中心”建设省级补助资金支持59家县(市)综合医院建设“四大中心”,截至6月底已累计安排2300余名医生下基层服务。四是与省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扩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加快推进项目医院建设。成立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专班,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开展2023年建设成效实地评估,确保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有序推进。
3.关于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和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人数的问题。
一是协调省教育厅扩大临床医学专业“高本贯通”招生规模。制定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定向培养医学人才工作方案等文件,启动新一轮为基层公开招聘一批医学人才工作,加强基层人才培养。截至2023年底,全省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增加至7.79人、执业(助理)医师增加至2.95人。二是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增加注册护士数量,截至2024年6月底,全省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增加至3.6人。三是编制完成《关于我省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建设情况的分析报告》,截至2024年6月底,全省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增加至5.86张。
4.关于激励人才成长与创新创造的问题。
一是组织到各设区市及省属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调研,充分听取用人单位及人才关于优化卫生科技人才职称的意见建议,形成《卫生科技人才职称评聘调研报告》。二是加大引才力度,全职引进1个省级高层次B类人才带头的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团队;从北京大学等7所知名医学高校引进66名博士、硕士毕业生。三是建立健全中青年人才培养机制,制定《福建省卫生健康中青年领军人才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向用人单位下发《福建省卫生健康中青年领军人才研修培养项目工作计划书》等指导材料。
5.关于高层人才数量的问题。
一是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和推荐力度,省级高层次A类人才已累计达到12名。二是组织对省第四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和省第二批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师承带徒工作进行2023年度考核,对福建省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开展验收。三是确定12个学科为福建省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组织开展第五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年度考核,积极开展名中医、闽医学术流派宣传。
6.关于科研创新能力的问题。
一是推荐2项成果申报2023年度国家科技奖,推荐4家医院4个项目申报2024年中华医学科技奖。二是召开第一批省卫生健康重大科研专项中期评估会,组织专家对6个项目进行中期评估。
7.关于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的问题。
一是主动协调省医保局调整项目价格,印发《关于建议进一步梳理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函》等文件。召开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交流会,督促各地卫健部门协同落实调价相关工作。二是开展全省2023年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评价自评,将“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等指标列入2024年度省对九市一区“深化医改成效”考评内容。三是在全省卫健系统深化医改培训班上对医改相关指标进行分析通报,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
8.关于“集采”工作的问题。
一是委党组建立健全CT、MR医用设备省级集中采购项目工作组织架构,成立CT、MR医用设备省级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集采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制定《福建省公立医疗机构部分CT、MR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三是组织对前五批次设备集采招投标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9.关于医疗机构执行医改政策的问题。
一是持续开展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截至6月底,接入省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平台的医疗机构600余家,检查检验结果累计互认5.27亿项次,覆盖2.72亿就诊人次。二是强化监督检查,部署开展新一轮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开展第二轮省属医院驻点监督工作,将“整治个体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纳入省纪委点题整治项目并开展清理整顿。将“医疗服务项目执行准确率和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纳入2024年省属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指标,并进一步细化考核办法。对2023年省属医疗机构违法执业案件进行通报。三是采用线下培训交流+线上视频授课相结合方式,在省市县三级开展各类培训,组织省市县卫健部门和有关医疗机构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的相关培训。四是加大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整治力度,印发《关于落实巡视整改进一步加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委属6家医院开展医保基金联合飞行检查并督促其完善制度流程、加强整改、落实惩处。开展全省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及全省医疗机构规范获取医保基金培训。
10.关于使用医保基金的问题。
一是委党组书记组织召开委属6家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委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对委属6家医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医保办负责人开展谈话;委分管领导组织召开省属医院整治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工作推进会。二是印发《历年违法违规违约问题清单》《关于落实巡视整改进一步加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医疗机构对照开展自查,督促委属6家医院建立问题台账并加强整改。三是组织开展全省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对委属6家医院开展医保基金联合飞行检查,督促委属医院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开展整改和问责,共诫勉3人、批评教育27人、谈话提醒28人、集体约谈43人。
11.关于医疗机构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落实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六个一”工作任务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强化质控监管力度、提升质控管理水平。开展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抽查指导工作,实地抽查152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结合国家及省市抽查发现的共性问题,组织177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二是强化信访工作制度建设,印发《重点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制度》等文件,将“信访投诉件办理”“12345答复情况”“医疗纠纷预防及处理”纳入2024年省属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指标。2024年1月至5月,反映医疗技术、质量安全、医风医德等问题的信访件较2023年同比下降19.7%。三是督促各地各单位加强纠纷化解处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健康系统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的通知》,加强医疗行业监管。
1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考核的问题。
一是委党组细化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4个方面43条考核内容,对直属单位党组织开展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将2023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检查情况纳入向省委报送的202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报告。二是委党组书记主持召开2024年全委意识形态工作会议,通报有关情况,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4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全省卫生健康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培训。
13.关于个别党员参加非法宗教活动的问题。
一是委党组邀请省民宗厅专家讲授新时代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强化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治理。二是相关直属单位召开会议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部署安排,严肃处理涉事党员,对1人劝退出党、1人进行谈话提醒。三是举一反三,在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并会同省委统战部将宗教工作政策法规相关内容纳入医师定期考核题库。
(二)管党治党不够严,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方面
14.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问题。
一是委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委党组作风建设的意见》,明确每年常态化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二是委党组班子成员带队到各直属单位党委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向各单位移交问题清单,与被检查单位党政“一把手”谈心谈话,督促其抓好问题清单整改落实。三是委党组召开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暨与驻委纪检监察组会商会,分析形势、部署工作,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思想认识。
15.关于班子成员及下级“一把手”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的问题
一是委党组书记加强谈话提醒,结合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与党组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在2023年度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及述责述廉评议会上对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进行逐一点评并提出工作要求。二是委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委党组书记和全体班子成员就原党组班子成员陈辉严重违法违纪案件逐一表态发言,并先后4次以陈辉案例作警示教育,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党组班子成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是委党组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委党组班子成员在会上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出“辣味”。
16.关于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的问题。
一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2024年委党组书记与全部直属单位“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二是委党组将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纳入《关于加强委党组作风建设的意见》《关于深化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考评活动的通知》等文件,通过建章立制推动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
17.关于个别原班子成员聚餐饮酒的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委党组召开警示教育会、举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讲座,组织各级基层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2023年12月来先后7次组织委领导、机关干部职工集中收看警示教育片,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严守纪律底线的思想自觉、行为自觉。三是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委党组下发《关于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的通知》,在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开展为期3个月的违规吃喝专项整治,严肃查处2起委直属单位党员干部违规吃喝问题。
18.关于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检查、督促的问题。
一是委党组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印发《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委党组认真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成员将未加强对分管处室和联系直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教育提醒问题纳入对照检查内容,提高思想认识。三是委党组班子成员带队到各直属单位党委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移交问题清单,与被检查单位党政“一把手”谈心谈话并督促其抓好问题清单整改落实。四是委党组制定下发《关于深化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考评活动的通知》,组织对机关各党支部、不设党委的直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全面检查。
19.关于同下属单位“一把手”谈心谈话的问题。
一是委党组班子成员均已同分管的下属单位“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掌握思想动态、做好廉政提醒。二是委党组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委党组作风建设的意见》,明确委党组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同联系直属单位“一把手”谈心谈话1次。
20.关于研究部署巡察工作的问题。
一是委党组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周祖翼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讲话精神、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和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重新梳理并印发《关于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为巡察办增配1名专职工作人员。二是开展巡察时下发《关于协助提供巡察相关资料的函》等文件,规范巡察组织实施。制定《巡察工作实操手册》,组织巡察干部进行培训和座谈,进一步规范巡察流程。三是组织已被巡察的8个直属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情况自查自纠,对2名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问责。
21.关于个别问题线索处置的问题。
一是驻委纪检监察组对巡视指出的1件初核超1年未办结的问题线索已完成初核并立案审查,3件重点、挂牌督办件均已依纪依法处置。二是制定在办件办理情况预警表格,明确处置时间、进展情况、预计完成时间、具体承办人等,并安排专人定期动态更新,确保按时限完成。三是对省委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及近期部分地市监委移送的“案中案”问题线索制定分类处置台账,及时明确处置主体。
22.关于问责和问题线索上报的问题。
一是驻委纪检监察组已于2024年2月22日向省纪委监委案管室正式行文补报相关问题线索。二是举一反三,对2021年以来的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开展排查,暂未发现其他相关问题线索未上报问题。三是组织集中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问题线索处置的有关文件等,完善问题线索登记表,确保问题线索应报尽报。
23.关于驻委纪检监察组“三转”的问题。
一是驻委纪检监察组召开组长办公会,对巡视提出的“三转”不到位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明确“监督的再监督”定位,深化运用“知、督、促”工作机制,提升监督质效。二是针对省纪委监委指定相关纪检监察部门管辖的涉及医用大型设备集中采购问题线索,推动医院党委做通涉案人员思想工作主动交代问题、上缴违法所得。三是走访、约谈省卫健委相关承办处室负责人,督促省卫健委成立省级集中采购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对医用大型设备集中采购全流程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分析,健全有关制度。
24.关于单一来源采购的问题。
一是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印发《关于加强委机关非招标项目采购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委机关采购管理,严格非招标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运行。二是组织开展招标采购领域问题自查自纠和招标采购政策宣传培训,印发《关于开展招标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委托第三方事务所进驻各直属单位开展招标采购专项审计。三是召开合作媒体座谈会,介绍省委巡视反馈单一来源采购有关情况。起草宣传服务项目采购工作方案(初稿),在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采购意向。四是严肃进行追责问责,对1名责任人责令检查、2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5.关于直属单位个别项目招标的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公立医院政府采购项目审核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2024年省属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指标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省属公立医院政府采购工作制度,将“采购管理”纳入2024年省属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指标。二是在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招标采购专项治理工作。督促相关直属单位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对3名责任人诫勉谈话、3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1名责任人谈话提醒。
26.关于个别直属单位房租的问题。
一是督促相关直属单位积极补收未收房租,目前未收房租已全部收回。二是相关直属单位制定《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办法》《公有住房出租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三是印发《关于加强自管公有住房及业务用房管理的通知》,要求直属单位严格落实公有住房、业务用房管理规定,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
27.关于科研项目审批的问题。
一是由委分管领导牵头召开巡视整改专题会议,学习《福建省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并进行廉政教育。二是下发《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福建省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组织申报2024年福建省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完成18个到期应结题项目的验收工作。及时修改查重规则,并由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工程师对系统进行重新设置。三是严肃进行追责问责,对1名责任人责令检查、1名责任人批评教育。
28.关于学会协会兼职管理的问题。
一是委分管领导牵头对退休干部到委管社团兼职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核实情况,取消聘用并清退3名高龄聘用人员,对发现违规取酬的2人要求退回违规所得。二是建立规范委管社会组织管理、严格委管干部兼职管理等相关规定,规范兼职办理程序、审批流程。三是召开专题工作会,组织直属单位人事部门学习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相关文件规定,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四是严肃进行追责问责,对1名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29.关于个别退休干部年龄较大在协会兼职的问题。
一是责成相关协会已终止聘用高龄退休干部并予以清退。二是建立规范委管社会组织管理的相关规定,明确不得以聘用形式规避领导干部兼职审批等行为。三是召开专题工作会,组织委管社会组织学习相关文件要求。
30.关于个别干部违规接受宴请的问题。
一是在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开展为期3个月的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加大对违规吃喝问题的防范查处力度。在春节、五一等重要节假日前下发纠“四风”树新风的通知,通过微信群等方式发送廉洁提醒信息。二是相关单位建立完善《行政性会议管理规定》等4项规章制度、制定出台《加强会风建设清单》,组织单位领导对“吃请请吃”问题进行自查。三是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巡视整改相关文件精神,接受违规宴请人员在会上作深刻检讨;组织全体成员、党小组成员共计1400余人次参加廉政警示教育。四是严肃进行追责问责,对1名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1.关于委属医院发生酒驾醉驾的问题。
一是委党组对8起酒驾醉驾进行通报,组织学习《省直单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推动党员、干部职工筑牢思想防线。二是在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开展为期3个月的违规吃喝专项整治,推动直属各医院结合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强化警示教育、完善规章制度。三是直属各医院深入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把酒驾醉驾问题监督检查纳入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和日常监督管理的重点内容,加强监督检查。
(三)党建引领不够强,激发干部担当作为有欠缺方面
32.关于分析研判干部职工思想状况的问题。
一是委党组专题学习《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分析研判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及时向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报送2023年度省卫健委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报告,并坚持每年定期报送,增强相关工作的持续性和连贯性。三是委党组印发《关于深化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考评活动的通知》,将落实思想政治分析制度纳入考评重要内容,以考核为抓手确保相关制度落到实处。四是向中国卫生健康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推荐并获评思想政治工作标杆单位5个,以点带面引领全系统开展争先创优。
33.关于执行回避制度的问题。
一是委党组传达学习《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委党组书记进行点评,要求委党组会议严格落实回避制度。二是建立回避提醒工作机制,制定委党组会议方案时认真核实会议议题需回避人员,提醒相关人员落实回避要求。巡视整改以来涉及应回避议题的4名相关人员均已按照要求回避。
34.关于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问题。
一是委党组认真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提高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思想认识。二是委党组班子成员坚持刀刃向内,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做到“红脸出汗”,提升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三是委党组印发《关于加强委党组作风建设的意见》,明确委党组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参加1—2个下级单位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四是委党组印发《关于深化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考评活动的通知》,通过考评督促党员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35.关于模范机关创建督导检查的问题。
一是制定下发《关于深化做好模范机关创建的通知》,印发应知应会内容、营造浓郁创建氛围,引导全委干部积极投身模范机关创建,并将模范机关创建作为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考评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重要内容。二是委党组认真对照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考评指标,顺利接受全省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考评四组现场考评。三是委党组开展达标创星考评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将模范机关创建作为考评和检查重要内容,推动模范机关创建责任落实。
36.关于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问题。
委党组召开2023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议,安排3名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和7名机关党支部书记现场述职,委党组书记逐一进行点评。会后书面反馈述职评议结果,确保述职评议全过程制度化、规范化。
37.关于医院党建工作和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质量评价考核制度的问题。
一是召开全省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全体会议,分析研判医院党建工作形势、研究部署医院党建工作、提出推动医院党建提质增效具体举措,审议通过《福建省公立医院党委会议议事规则(试行)》《福建省公立医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试行)》。二是委领导带队前往漳州、泉州、龙岩等地调研公立医院党建情况,下发《关于进一步提升省属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质量的通知》、制定《福建省属公立医院党建质量评价用表(试行)》、印发《2024年全省医院党建(指导)工作要点》,强化对全省医院党建工作的指导。
38.关于落实公立医院“双培养”机制的问题。
一是委党组会议对落实“双培养”工作进行强调部署,将落实“双培养”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重要内容。印发《关于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各直属单位提升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二是相关医院党委新发展3名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为入党积极分子,2023年以来提任15名党员担任中层干部。
39.关于直属单位党组织换届的问题。
一是委党组召开会议对加强党务干部培训进行强调部署,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的通知》,建立按期换届工作台账,常态化做好按期换届工作提醒。二是向基层党支部发放《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手册》357册,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提升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业务水平。三是将按期换届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和达标创星考评重要内容,发挥考核考评“指挥棒”作用,督促各单位规范化做好按期换届各项工作。
40.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问题。
一是开展直属单位干部队伍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建立领导职数空缺预警机制。二是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选优配强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队伍。
41.关于部分特殊专业、特殊岗位职称晋升的问题。
一是开展高级职称评审工作调研,组织集中研讨交流,印发《福建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具体解读(二)》。持续推进政策解读并掌握各级评审难点,不断优化完善高级职称评审申报要求,动态调整政策。二是在各地举行调研座谈并同步开展政策宣讲,全面解读新政策,明确各类别专业人才评价指标。优化精神病学、肿瘤内外科、中医推拿等特殊专业和护理等部分特殊岗位的工作量评价标准,解决部分特殊专业和特殊岗位工作量瓶颈问题。
(四)整改责任压不实,做好“后半篇文章”效果打折扣方面
42.关于上轮巡视指出问题部分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一是委党组开展集中学习,深入学习《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和《关于深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若干措施》,切实提高对巡视整改工作的认识。二是委党组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两周听取一次巡视整改情况报告、部署推进工作。委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上轮巡视未整改到位问题集体约谈推进会,对抓好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建立上轮巡视未整改到位问题专门台账,进行跟踪管理,并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43.关于“健康通”平台退款率的问题。
一是停止运营“健康通”平台,印发《推进“健康通”平台退款分类处置方案》,通过多种形式推动退款,目前未退款率已下降至20.33%。二是印发《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患者预缴金存入第三方账户情况自查的通知》,在全省卫健系统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全面自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应用第三方支付方式的通知》,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患者就诊资金安全。三是严肃进行追责问责,对1名责任人诫勉谈话、对2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44.关于批复个别直属单位请示件的问题。
一是委党组制定下发《关于加强省属公立医院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将“重要工作及时汇报请示”纳入2024年省属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指标,督促各医院应报尽报。二是相关直属单位成立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印发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等文件,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内审部门监督管理能力;组织开展《福建省省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培训。三是严肃进行追责问责,对2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45.关于个别问题问责的问题。
一是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相关直属单位党委和各职能科室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提升对问责工作的认识。二是相关直属单位制定下发《关于印发对外投资与合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对外合作重大事项的事前调研、专家论证、法律评估、过程管理和考核评价等工作。三是严肃进行追责问责,对1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46.关于个别责任人问责的问题。
一是委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上轮巡视未整改到位问题集体约谈推进会暨本轮巡视整改材料质量提升会,对加强巡视整改报送材料审核、提升材料质量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巡改办建立专门台账,对追责问责情况进行跟踪。三是严肃进行追责问责,对1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47.关于问题线索核查的问题
一是在业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驻委纪检监察组会同相关医院纪委对群众反映的涉及相关医生相关问题进行复核。二是对2021年以来的问题线索处置情况逐件倒查,排查是否存在应核未核情况。三是今年以来共召开问题线索集体研判会26次,对新收到的问题线索逐件分析、研判,避免出现漏核、误核,确保核查工作全面、彻底。
48.关于发挥机关纪委党内监督作用的问题。
一是委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关于加强新时代福建省直单位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提升对加强机关纪委建设的认识;专题听取机关纪委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对机关纪委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二是委党组研究制定机关纪委《工作细则》,落实机关纪委书记列席委党组会议涉及全面从严治党议题制度,推动机关纪委监督执纪工作落地见效。三是驻委纪检监察组举办系统纪检干部综合业务能力专题培训,组织机关纪委书记、部分纪委委员参加培训。机关纪委每月收集直属单位纪委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及时掌握问题线索,牵头对“九价HPV疫苗接种事件”开展核查。
49.关于物业费收缴的问题。
一是通过各种方式收集住户信息,向不主动缴纳的住户发出催缴通知并发出律师函,对未补交的个别住户继续催收。二是对1名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50.关于少数医务人员医德医风的问题。
一是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出台《公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接待医药代表管理暂行规定》等3项规章制度,在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开展无“红包”医院创建活动并将创建无“红包”医院纳入院长年度考核内容。组织各地市召开医药反腐与行风建设工作交流会和集中整治推进会,指导各地市做好相关人员处理工作。二是常态化开展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4年以来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开展行风建设培训3900余场次、26.6万人次。印发《深化整治肿瘤基因检测不规范问题“点题整治”工作方案》,对2024年整治肿瘤基因检测工作做出安排。向各地和各省属医院下发整治院外购药的工作提示,督促医疗机构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三是将医德医风建设和廉洁医院文化建设纳入年度全省卫生健康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和全省医院党建(指导)工作要点。向国家推荐并获评全国公立医院党建示范医院4家、临床科室标杆党支部11个,将龙岩蛟洋红军医院列为全省卫健系统医德医风教育基地。
51.关于借用下属单位人员的问题。
一是委党组专题学习《关于加强省、市直单位借调、编外聘用、信息化服务外包运维人员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机关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突出强调从严控制、规范审批、严格管理。二是印发《关于对委机关借调人员进行摸底的通知》,对委机关借调人员情况进行摸底,人事处牵头对各处室填报情况进行核实。
52.关于药具采购方式不合理的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采购经办人员依法采购意识和政府采购业务水平。二是相关直属单位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专家,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制定采购计划,组织开展公开招标。三是严肃进行追责问责,对1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所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老一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老一小”的重要指示精神,出台《关于做好2024年度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的通知》,在全省20个县(市、区)开展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项目试点。二是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福见康养”幸福养老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力争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一个医养结合机构。推动顺昌、建宁等县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医养结合项目,截至7月上旬已减少9个尚无医养结合机构的县(市、区)。就如何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征求各地意见,并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反馈了包括明确主管部门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等建议。三是开展2023年全省托育机构示范园评审,组织推进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推动托育机构从业人员线上培训系统投入试运行。2024年托育建设项目申请国家支持9170万元,储备一批托育服务中心建设,泉州成功申报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1个亿竞争性项目。
下一步,省卫健委将持续推进相关工作。一是继续促进医养结合,增加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项目覆盖县(市、区)数量,推动医养结合空白县(市、区)建设医养结合项目,力争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一个医养结合机构。二是打好积极生育政策组合拳,在制度上、政策上给予家庭生育更多保障,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推动市、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公办托育项目和普惠托育项目建设,支持用人单位办托、社区嵌入式托育、家庭托育点等多种模式发展,不断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
(二)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的问题。
一是委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召开2024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视频会议,印发《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推动实施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等项目,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二是积极协调省财政厅增加中医药投入占比,2023年4家省属中医医院财政拨款已较上年增加0.51亿元,中医医院财政拨款占省属医院比例提高到9.69%。三是下发《关于落实巡视整改工作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的通知》,推动平和、长汀、连城3个县中医院建设。平和已根据现阶段建设需要对业务用房进行装修改造并揭牌运营,长汀、连城按照整改工作方案有序推进公立中医医院建设。四是积极开展调研,印发《福建省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推动进一步增加中医床位占比。
下一步,省卫健委将持续推进相关工作。一是落实《福建省进一步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加强非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建设,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二是着力县级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平和、长汀、连城完成县中医院建设,继续开展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共享中药房及中药配送、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三是继续加强中医药特色骨干培养,开展省名中医评审,加大名中医宣传力度,积极推荐申报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推动我省中医药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四是继续争取各级财政对中医医院加大投入倾斜支持力度,侧重持续运营和人才培养补助,探索完善中医药资金投入和支出机制。
(三)关于对“以基层为重点”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成立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进专班,推动漳浦县医院等6家县级医院签署合作共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协议。二是加大对基层的帮扶力度,下达2024年度县域综合医院“四大中心”建设省级补助资金,支持59家县(市)综合医院建设“四大中心”。三是成立医师下基层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工作方案,截至6月底已累计安排2300余名医师下基层服务。四是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方案》,将“县域内住院量占比”等指标列入2024年度省对九市一区“深化医改成效”考评内容。五是下达省级资金7020万元,已有195所薄弱乡镇卫生院达到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规定的基本设备配备要求。
下一步,省卫健委将持续推进相关工作。一是继续扎实推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指导各建设医院深化与输出医院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深入推进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打造“四大中心”,着力提升县级医院危重症疾病的救治能力。二是持续推进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千名医师下基层,结合开展省级巡回医疗队巡回医疗工作。三是进一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县域优质资源下沉和有序流动。启动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提升基本医疗服务能力,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健康防线。
四、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驻省卫健委纪检监察组依规依纪组织核实省委巡视四组移交的信访件及问题线索,截至2024年7月31日已全部办结,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党纪立案3人、处分1人,组织处理1人,批评教育2人、谈话提醒1人。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省卫健委党组认真调查核实,依规依纪处理126人次。
(一)党纪处分情况
因违规接受宴请,给予省医学会秘书长黄某党内警告处分。
(二)诫勉情况
因个别项目招标问题,对省级机关医院时任设备科科长叶某某、时任医教部主任张某某和省肿瘤医院时任安保科科长余某某予以诫勉谈话;因“健康通”平台整改不到位问题,对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副处长刘某某予以诫勉谈话;因医保基金问题,对省级机关医院五区科室主任陈某、检验科主任林某、四区科室副主任许某某予以诫勉谈话。
(三)组织处理情况
劝退出党1人、调整岗位1人、责令作出检查2人、批评教育44人次、谈话提醒32人、集体约谈43人。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克服“过关”思想。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扛稳抓牢整改落实主体责任,聚焦省委巡视反馈的意见和我委巡视整改方案确定的任务目标,按照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的要求,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层层压紧巡视整改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坚决克服“过关”思想,坚持把问题整改和标本兼治结合起来,对现有制度体系进行再梳理、再优化、再完善,扎实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杜绝“反弹”问题。坚持“刀刃向内、自我查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对整改工作再梳理、再排查、再深化,全面盘点、不留死角,在集中整改基础上推进持续整改,深入查找问题整改中的漏洞,对经过整改后又有所复发的问题,坚持“零容忍”的态度,既从点上解决具体事、具体问题,又从面上统一部署、合力整治,坚持不松劲、不歇气、不停步,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不断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工作成果。
(三)做好“结合”文章。围绕把巡视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发展实绩实效,把巡视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把巡视整改工作与做好卫生健康工作结合起来,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持续对标对表,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两不误。对已完成的整改的问题,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着重关注持续整改的问题,紧盯问题坚决彻底整改,努力推动卫生健康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7829593,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1号,电子邮箱:fjwjwyzc2@fujian.gov.cn。
中共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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