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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03-12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25日至6月1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1年8月25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向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厅党组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坚持“政治引领、广泛覆盖、严格对标、常态长效”的原则,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注重思想先行、理论武装,建立党组会逢会必学制度,将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省委巡视意见反馈后,迅速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举办专题读书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筑牢巡视整改思想根基。2021年9月1日,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动员部署会,动员全厅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巡视整改落实。9月14日上午,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要求坚决完成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14日下午,召开全省系统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要求全省系统坚持同题共答,上下联动抓好整改。9月24日,召开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反馈问题,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11月22日至23日,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读书班,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持续推进巡视整改工作,确保全面覆盖、按时销号。

  (二)坚持系统联动,迅即部署实施。全面落实“党组负总责”责任制,及时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等为成员的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全程推动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立综合协调、文稿材料、整改推进等3个工作组,负责督导整改落实。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整改工作专题会商机制,做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对照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制定“1+17+N”整改方案,“1”即以党组名义出台的整改方案,“17”即全厅17个单位举一反三制定的整改方案,“N”即针对具体问题逐项制定的整改方案。按照“基本+”模式,向各单位下发《整改任务书》,“基本”是所有单位都要承担的整改任务,“+”主要是针对具体问题的整改任务,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其他同志合力共抓,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实现压力传导全覆盖、无死角。对照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提出需要全省系统同题共答的整改任务事项,形成《整改任务清单》下发16个市局,实现系统联动、一体抓好整改落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书记专题会部署要求,聚焦“深化改革力度不够”“推动‘减量降位’‘息诉罢访’效果不明显”两个问题,在全省系统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整改实效。

  (三)坚持严格对标,持续跟踪问效。对照82项整改任务,建立工作台账,逐一明确问题、任务、责任、时限“四个清单”,能立即解决的,1个月内完成;需要一段时间整改的,3个月内完成;需要长期坚持的,分阶段常态化推进,半年内见成效。加强全过程管控,建立“一周一汇总、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机制,整改办督促各单位每周填报整改工作进展,做到实时掌控、过程指导;领导小组每月集中调度整改落实情况,对进度落后任务的点对点会商研判、一个个跟踪解决;党组先后多次印发通报,拉单对账、跟进督办。党组成员结合《退役军人保障法》执法调研、年度重点工作督查、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等工作,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深入全省部分市、县开展督导,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分别以召开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为契机,推动压实相关部门责任,合力解决重难点问题。主动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联系,共同对厅各单位和各市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取得积极成效。

  (四)坚持常态长效,推动标本兼治。建立并落实巡视整改对账销号制度,注重建章立制,坚持从思想、制度层面“找病灶”,推进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全覆盖,已出台政策制度性文件近40个。持续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县级党委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机构设立取得新进展,基层服务体系作用发挥愈发明显,组织管理体系更加健全;推动军地合力做好退役军人工作,出台军地互办实事“双清单”制度等,调动军地力量共同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运行体系更加顺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结合安徽实际,出台相关政策配套文件,政策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二、细化实化举措,坚决抓好巡视整改任务落实

  根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逐个单位、逐项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完善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推进整改落实。

  (一)坚决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

  (1)坚决学深学透、落细落实。一是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将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等相关会议的第一议题,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2021年,厅党组共召开41次党组会、2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读书班,党组成员围绕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推动全省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入交流研讨。举办全省县(区)局长培训班,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学习培训重要内容,更加坚定地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2021年9月13日至14日,举办专题读书班并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系统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持续加深对其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的认识理解,找准切入点和发力点,让退役军人工作既为一域争光也为全局添彩。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线上学习、知识测试和比武竞赛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大“双招双引”工作力度,在沪苏浙举办皖籍退役军人企业家座谈会,走访调研部分皖籍退役军人企业家创办企业,宣讲招商引资相关政策,吸引更多退役军人企业家帮助家乡发展。三是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建立与沪苏浙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常态化联系机制,细化落实《推进长三角退役军人事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合作备忘录》议定事项,明确统筹推进军人退役“一件事”服务、试点推动优抚医疗“一站式”结算平台与医保系统结算平台对接等18项具体举措,已完成“建立退役军人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队”“加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建设”“推进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成果转化”等3项对标学习任务,剩余15项正按序时推进。落实好在合肥召开的长三角“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编制工作座谈会会议成果,加快推进我省“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出台,努力实现与沪苏浙等地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等高对接、一体推进。探索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

  (2)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一是加强教育管理。巩固深化“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成果,依托基层服务中心(站),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摸排退役军人流动党员情况,逐级建立台账;协助基层党组织与流动在外的退役军人党员保持经常联系,跟进做好教育管理工作。探索开设“云党课”等有效方法,定期组织学习培训,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二是坚持典型示范。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开展“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评选。省市县分级建立优秀退役军人典型资源库,征集入库人员信息7000余份。开设“我的退役故事”系列宣传专栏,先后在相关平台播发40期108个典型人物故事,刊播各类稿件150多篇。举办“抗美援朝英雄人物专题纪录片”“祖国,我是您的兵”“云宣讲”等特色宣传活动,引导广大退役军人退伍不退志、退役不褪色。三是强化法治教育。深入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2021年共举办专题培训、政策讲座1200多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近3000次,发放普法材料78万册,23万人次参与其中。

  (3)加大尊崇褒扬力度。一是加强关爱帮扶。出台《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36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目录。持续推进优抚医疗“一站式”结算平台与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对接试点,重点优抚对象享受到医疗费用报销补助“一站式”办理、一体化服务。组织开展残疾等级评定核查换证工作的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充分运用好省级革命老区农村综合保障体系专项资金和专项奖补资金,2021年共下拨优抚补助经费27.3亿元、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1.4亿元。健全村级“周探望”、乡级“月走访”、县级“季联络”、市级“年督办”、省级常态化督导的关爱帮扶机制。二是深化双拥创建。全力保障重点军事项目建设,部队战备条件持续改善。全力解决随军家属就业问题,2021年有效解决近百名随军家属就业问题。印发《安徽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安徽省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将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落实情况作为评选双拥模范城(县)的硬性指标,2021年共有1300余名军人子女享受到义务教育就近就便入学及中考加分政策。成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拥军支前军地协调组织,出台拥军支前工作队伍建设管理规范。三是强化褒扬纪念。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烈士纪念设施评定规范》《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规范》两项省级地方标准。下拨全国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9749万元,各地配套整修资金5300余万元。积极做好2021年度省暨合肥市烈士纪念日向烈士敬献花篮仪式和《烈士光荣证》颁授仪式相关工作。出台《安徽省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实施办法》,将省内跨区域祭扫的烈士亲属一并纳入服务保障范围。开展为烈士寻亲活动。举行全省烈士褒扬纪念工作新闻发布会,致敬英烈、关爱烈属,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2.忠实履职尽责

  (4)大力推动安置就业。一是提升安置质量。2021年转业军官安置在行政机关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比例达98%,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在事业单位编制内安置比例达71%。积极探索“直通车”式安置方式,健全“阳光安置”机制,6名转业军官直接指令性安排在省直单位工作。建立对同级国有企业安置岗位计划事前审核和跟踪落实机制,切实提高退役士兵岗位质量,提升岗位计划利用率。二是促进就业创业。督导各地认真落实《关于充分发挥经济功能区岗位优势 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工作方案》要求,助力退役军人到全省119个经济功能区就业创业。指导各地制定退役军人就业岗位目录,精准开展就业服务。举办第二届安徽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3个项目晋级入围全国大赛。三是优化公共服务。与省人社部门签订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建立了定期会商、信息共享、就业服务、创业服务、绩效评价和指导调度等6项机制。与省工商联签订厅际合作协议,搭建退役军人和民营企业之间的就业供需平台。印发通知支持退役军人在全省承训机构目录内不分地域选择培训学校,技能培训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四是争取资金支持。加强与财政、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设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积极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税收和金融优惠政策,2021年全省金融机构为退役军人及其所创办的企业提供贷款38.3亿元。

  (5)不断强化服务保障。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制定安徽省退役军人信息化工程标准规范、建设要点、地方建设指南等,对全省退役军人信息化建设进行统一部署,管好用好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指导铜陵、淮南两市完成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试点工作并在全省全面铺开。在安庆、黄山两市开展退役军人“一件事”联办试点,梳理出退役报到、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预备役登记等11项事项,为广大退役军人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完成全省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退役军人工作机构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工作,实现全省系统五级网络互联互通。二是出台补助标准。制定2021年度部分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和在企业退休的部分军队退役士兵生活补助标准,督导各地抓紧落实。

  (6)坚决维护合法权益。一是抓好思想引领。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退役军人工作始终,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将思政教育纳入庆祝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中,列入转业军官专业性培训和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内容,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真挚情怀。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退役军人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作用的意见》《关于开展退役军人“红耀江淮”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等,推动退役军人在经济社会建设主战场发挥作用。二是强化政策落实。坚持把政策落实作为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根本之策,把准症结、加强督导、跟踪落实。在圆满完成退役士兵养老保险补缴工作的基础上,常态化做好医疗保险补缴工作。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加大专项岗位开发力度,帮助安置后下岗(失业)和自谋职业中再就业困难的退役士兵就业。三是攻坚化解矛盾。落实基层党建重点考核信访工作制度,建立并落实厅领导开门接访、带案下访制度,实行厅机关处长每周三轮流接访。对信访事项实行清单化、台账式跟踪管理,全流程、全链条跟进督办、定期复查,一批合理合法诉求得到解决。

  3.持续深化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改革

  (7)完善组织管理体系。一是持续推进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全省县、乡两级服务中心(站)创建均达100%。建强红色退役军人服务站,完成4个全国百强红色服务站的建设展示,扎实推进115个省级红色服务站建设。在上海、北京等皖籍退役军人较多的城市,在供水供电等大型国有企业和一些民营企业中,探索建立“退役军人之家”。在浙江举办部分市县服务中心负责人示范培训班,实地调研学习沪苏浙经验做法,不断增强专业化能力素质水平。二是大力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积极争取省委编办支持,推动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进一步优化职能设置,增加人员编制。撤销省军队转业军官培训中心,成立省退役军人信息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8)健全工作运行体系。一是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制定省委领导小组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2021年工作要点,推动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和年度重点任务落实。召开省委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凝聚合力。分别在蚌埠、马鞍山召开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机构建设座谈会,推动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机构建设。二是健全双拥工作机制。推动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整。印发《安徽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安徽省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开展新一轮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考评。出台《安徽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安徽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和工作制度》,建立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题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等制度。《安徽省军地互办实事“双清单”工作制度》已正式印发,双拥工作推进机制更加健全。

  (9)不断完备政策制度体系。一是强化政策配套。积极完善配套政策,申报将《安徽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的修订工作纳入省“十四五”政府立法项目清单,出台《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36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二是督导政策落实。认真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开展大学习、大宣传、大贯彻活动,赴合肥、宣城、滁州等地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调研,持续健全具有安徽特色的退役军人政策制度体系。深入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制定重点任务清单24项,具体政策点清单252项。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制定规范性文件、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规定等,确保制定的政策文件合法有效、准确适用。三是补足政策短板。全面实行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按月发放,提高2021年度抚恤补助标准,人均增幅10%。持续推进全省优抚医疗“一站式”结算平台与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对接,合肥、铜陵已实现优抚医疗“一站式”结算平台与医保系统结算平台对接运行,其他地区根据新的医保系统结算平台上线运行情况,及时开展对接工作。强化与沪苏浙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沟通对接,努力做到“抚恤优待服务协同”,形成具有我省特色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目录清单。持续推动军供站标准化建设,《军供保障机构标准体系》和《军供保障机构餐饮服务规范》等2项军供地方标准通过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全省军供站全部转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4.坚决防范化解风险

  (10)狠抓矛盾问题攻坚化解。一是攻坚化解矛盾。把推进重复信访集中治理、化解信访积案,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体现,针对重点问题、重点人员,采取“一对一”联系、“面对面”沟通的办法,用好用足政策,最大限度化解。二是提升服务质效。开展“大督导大接访大调研”,厅班子成员带头带案下访、上门走访、回访暗访,听取基层工作意见建议,顺应退役军人所思所想所盼,办好退役军人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做好退役军人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推动信访问题化解。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健全多元化解矛盾问题机制,全省已建成老兵谈心室1987个,建成市县法律援助咨询服务站120个,为退役军人依法维权提供保障。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将退役军人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平安建设考核和双拥模范城(县)考评,增加考核权重,凸显考核评价的激励作用。注重发挥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机构和双拥工作领导机构作用,建立退役军人工作重点任务协调清单制度、军地互办实事“双清单”制度,军政军民团结大好局面持续稳固。

  (11)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履行主体责任。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责任制。党组书记对全厅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党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负责分管业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召开专题党组会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深入学习有关文件,听取专题汇报,研究部署工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明确主要职责、议事规则、议定事项落实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对意识形态重点任务分工进行明确,推动形成整体合力。三是拉紧责任链条。制定《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对二级巡视员、内设机构及厅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考核内容。下发《基层党建工作提示单》,推动各基层党组织落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5.坚决扛起主体责任

  (12)压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一是持续深化新一轮“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聚焦“四看四促”,全面排查检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并抓好整改,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专题会议,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召开专题会商会,形成一致意见并向省纪委监委上报《关于加强厅属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纪律检查建议》。二是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印发执行《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试行)》,开展常态化谈心谈话活动,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通过通报重要情况、提请约谈等方式,压实厅党组成员对分管单位的领导责任。下发《基层党建工作提示单》,督导厅各基层党组织结合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监管。制定《厅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事业单位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制定《关于进一步发挥各党支部纪检委员作用的暂行办法(试行)》,配优建强厅属事业单位纪检力量。开展全省系统党务和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着力提升系统纪检干部履职能力。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赴省党风廉政教育馆开展党性教育实践活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四是加强对厅属协会管理。制定厅管社会团体管理办法,建立厅管社会团体定期报告和定期检查制度。将厅属协会职权运行流程纳入厅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6.充分发挥派驻优势

  (13)加强政治监督。一是常态化开展督促检查。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检查党组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等,召开“巡视整改”专题会商会,围绕如何履行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行深入研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形成合力。二是履行监督职责。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厅党组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列席“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列席厅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方案,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督厅党组聚焦党组(党委)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履行主体责任制度化、规范化。通过每月温馨工作提示单,采取驻地督导、跟踪检查等方式,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抓好问题整改,推进建章立制,按期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强化日常监督重点和关键环节,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落实督促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三是强化指导力度。加大对机关纪委指导力度,指派专人对办案情况全面检查,提高规范化水平。举办综合监督单位全省系统党务及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培训班1期、跟班学习2期,提升机关纪委履职水平。四是提升办案质量。全面梳理前期所办案件台账,制定出“简易线索处置流程图”,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提高办理质量。通过暖心回访,做好“后半篇文章”,增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综合效果,不断提升监督执纪能力和水平,把查办案件和以案促改作为着力点,推动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4)规范招标采购程序。一是强化资金监管。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采购合同内容审核把关,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条款完备准确,合同签订形式合法有效,避免合同履行风险。进一步规范财务和招投标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修订出台《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采购管理办法》《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财务管理办法》《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劳务费管理暂行办法》。部署开展年度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回头看”,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盘点,指导各市严格按项目管理办法加强监管。举办资产管理和招标采购专题培训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绩效管理。对省本级所有预算项目和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实施“双监控”,实现2021年省级部门预算支出项目绩效监控全覆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省级重点项目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综合奖补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对省级革命老区农村综合保障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进行监督抽查,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8.持续严实作风

  (15)深入推进为基层减负。一是持续推进基层减负。加强对制发文件、举办会议、开展督查检查考核等工作的刚性约束和动态监测,在新一轮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考评工作中,削减对工作方案、计划、总结、汇报等各类文件材料的要求,考评指标由83项压减至75项,压减约10%。严格压缩各类会议、文件数量,牢牢守住精文减会的“硬杠杠”。严格发文管理,认真落实厅工作规则和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等规定,规范办文审核审批程序,督导厅各单位坚决避免重复、频繁要求基层单位报送材料和数据。二是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全面清理“僵尸类”“空壳类”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强化对厅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的管理。积极推动“退役军人+政务服务”建设,积极推动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让信息多跑路、退役军人少跑腿。三是强化成果转化。结合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党组成员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调研,直奔主题、直奔现场,减轻基层负担。赴沪苏浙开展专题调研,针对短板弱项,与沪苏浙建立年度例会、日常联络、战略课题研究等合作机制,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动力。

  (三)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9.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16)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印发《中共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办法》《中共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会议制度》《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厅长办公会议制度》《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专题会议制度》等。召开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有关会议精神,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对会议方案、发言提纲等严格把关,确保程序合规、质量过关;会上,聚焦存在的4个方面13个突出问题,明确11个方面33条整改举措,班子成员之间共提出20条相互批评意见。

  10.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17)健全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制定厅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干部轮岗交流办法、厅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办法等配套办法,进一步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工作实施办法,对干部选拔和职级晋升工作的程序进行规范和明确。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统筹规划,加强厅属事业单位班子建设,拓展选人用人视野,从基层选调优秀干部充实到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中。指导厅属事业单位出台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实施办法,2021年共招聘16人,为事业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

  1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18)夯实党建基础。一是压实主体责任。2021年9月29日,召开专题党组会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听取2021年度厅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及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研究制定进一步发挥厅各党支部纪检委员作用的举措等。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将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领导作为厅2021年全面工作总结内容,积极推进党建、业务“双优”党支部建设。二是加强示范引领。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厅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的范围、任务、要求等。2021年,厅党组成员9次深入联系点走访调研。三是严格组织生活。印发《机关党建工作文件汇编》,组织各党支部重温《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对党建重点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印发《党支部实务工作操作手册(试行)》,对党支部的成立与撤销、换届选举、党内组织生活、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党务公开等工作流程及示例文本进行明确和规范。按月下发党建工作提示单,督促各党支部抓好“三会一课”等工作。

  (四)落实整改责任

  12.积极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19)加强专项审计整改落实。召开财务管理工作会议,对国有资产管理历史遗留和长期挂账问题进行清查摸排,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再部署。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修订《机关采购招标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验收支付管理。对民主生活会检视的问题,逐个逐项清理排查,制定了问题、任务、责任、时限“四清单”,一体推进整改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持续加强对巡视反馈问题的全面全程跟踪督办,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并持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三、持续深化整改,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

  经过一段时间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委要求、与退役军人期盼相比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严格按照省委巡视工作要求,以更坚定的决心和更大的力度,持续深入推进整改,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

  (一)持续深化理论武装,不断强化政治能力建设。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落实中央及省委工作部署,自觉将退役军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考量,忠诚尽职、奋勇争先,努力在新的赶考路上为退役军人争取更大光荣。

  (二)全力抓好后续整改,深化和巩固好巡视成果。坚持不松懈、不拖沓、不罢手,在前期集中整改的基础上,持续用力,不折不扣抓好后续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长期坚持,防止反弹;对需要一段时间落实的紧盯不放,跟踪问效;对具体问题整改情况动态评估,确保整改成效;对需要举一反三、长期坚持的,坚持挂账不销号,久久为功、善作善成。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厅党组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切实承担“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通过建章立制、扎紧篱笆,强化制度执行刚性,为全省退役军人工作行稳致远提供坚强保证。

  (四)充分运用巡视成果,不断推进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巡视工作部署,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肯定成绩,正视差距,改进不足,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增底气、添动力。将巡视整改与推动退役军人工作发展结合起来,将巡视工作成效体现在工作实践中,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破解难题,推动全省退役军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1-65902902;邮政信箱:安徽省合肥市回龙桥路1号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邮编:230063);电子邮箱:ahrs3111@163.com。

  中共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

  2022年2月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xczg/p/1012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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