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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临洮:“阳光反馈”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时间:2022-03-26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南屏镇畜牧兽医站干部贾某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贾某今年58岁,临近退休的他,本想站好最后一班岗,却没想到自己被举报了。

  临洮县纪委监委在短期内连续收到多封匿名举报信,反映贾某在担任三甲兽医站站长期间,占用兽医站土地修建商铺、虚报养牛保险等问题。

  收到举报信后,临洮县纪委监委迅速成立核查组,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查阅相关材料等方式,深入细致调查举报信中反映问题。经核查,匿名举报信中反映贾某的问题均与事实不符。

  匿名举报件无法直接向举报人反馈结果,举报人的困惑和质疑不消除,信访问题就无法真正化解。为此,3月16日,临洮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联合信访室在南屏镇畜牧兽医站召开信访举报“阳光反馈”现场会,所在乡镇纪委书记、主管单位代表、站所负责人、干部职工代表参加。反馈会上,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公开说明反映南屏镇畜牧兽医站干部贾某有关问题的调查情况。

  “被举报后,我工作提不起精神,晚上睡觉也不踏实。感谢纪委查明真相,还我清白,这下我终于安心了。”反馈会后,贾某激动地说。

  “公开反馈,不仅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也是一次现场党风廉政教育,给干部一个警醒,还群众一个明白。”临洮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说。

  “阳光反馈”工作法,是该县纪委监委为提高重复信访化解率、提升群众满意度的一项有益探索,结合匿名信访举报特点,按照“谁承办、谁答复”“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由承办部门限期做好办理结果公开反馈工作。

  反馈会由信访举报所在乡镇纪委召集涉及单位(村)代表(“两委”成员)、党员、群众代表参加,当面公布调查结果,变向个人反馈为向多人反馈,既为被反映人澄清问题,又消除群众或单位困惑质疑,有效减少重复信访举报发生。(甘肃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于露)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469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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