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6日至6月6日,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对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开展了常规巡视。2021年9月29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一)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坚决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考验。自治区党委分管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多次听取巡视整改情况汇报,提出明确要求。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成立了由常务副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视整改工作办公室和综合组、选人用人专项组、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组,一体推动巡视整改任务落实。
(二)强化政治责任,细化整改措施。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领导班子自觉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标对表、逐项对账,先后召开13次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切实把整改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具体事。
(三)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建立台账管理制度,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建立统筹协作机制,各牵头处室统筹协调、责任处室全力配合,主动担当、密切协作,形成整改工作合力。严肃整改工作纪律,严格保密要求,加强资料管理,建立健全档案,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大督导落实力度,突出以督促改、以督促效、以督压责,确保巡视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二、聚焦巡视反馈问题,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关于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是修订《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和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教育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完善党史学习教育形式,将党史学习教育与“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党史学习教育学习实施方案和若干个专项学习计划,采取“一日一推送、一周一集中、一月一测试、一季一专题”的方式,组织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增强学习教育的政治性、吸引力和感染力。三是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组织实施扩大就业、教育提升、增收致富工程,机关每名党员干部制定1—2项具体办实事事项。四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工作纳入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要点、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高校年度考核等内容,加大对高校常态化推进“三进”工作的督导考核力度。五是召开高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暨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推进会,举办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与课程对应专题培训班,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凝聚共识、铸魂育人。六是组织高校做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选用工作,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使用率,做到应用尽用。
2.切实履行党管教育的政治责任。一是围绕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和教育系统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对教育系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高校思政课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职业教育发展等重大问题、难点问题的调研,加强系统研究、顶层设计,认真谋划新疆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等,指导推进新疆教育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研究部署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党的建设、教育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教育事项,推动解决教育领域重点问题。制定《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议事原则、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切实提高议事决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建立地(州、市)党委教育工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举办首期地(州、市)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暨党委教育工委、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同志研讨培训班,交流工作经验、加强工作统筹,指导各地(州、市)党委教育工委明晰工作职责、完善运行机制。三是组织实施高校年度绩效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制定区属高校重点工作考核项目,加强对高校党委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指导,了解掌握高校领导班子政治素质、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指导高校加强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四是认真梳理教育系统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有关情况,积极探索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平台、载体和方法,形成专题报告,明确思路举措,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充分发挥高校党建研究专委会、相关高校研究基地作用,加强重点课题研究,形成一批理论研究成果。深化拓展“三进两联一交友”活动,制定区属高校民族工作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将“三进两联一交友”“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压实高校工作责任。五是深化思政课改革创新,印发《自治区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细则》,将思政课课程开设情况纳入对各地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内容和教育督导要点,督促各地各学校规范开设思政课。扎实做好高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组织高校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自测自评,全方位了解掌握思政工作情况。强化“五中心两基地”职能作用,举办高校思政课教师集体备课会、高校新进思政课教师线上培训班、中小学书记(校长)骨干培训班、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与思政工作培训班等,不断提升综合能力和管理水平。六是扎实做好知识分子工作,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领导班子每名成员联系3名知识分子,深入了解知识分子生活、工作等方面的情况,为知识分子干事创业搭建平台、营造环境。
3.落实落细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一是制定教育工作重点任务分解方案,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加强党对教育工作领导的重要内容、纳入教育系统重点工作安排,压实高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二是印发高校意识形态工作指标体系等文件,持续加强对高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三是制定教育系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任务清单,有针对性提出防范措施。四是加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力度,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教材评审中心干部队伍建设。
4.指导推进高校综合改革发展和热点难点问题解决。一是调整加强新疆大学“双一流”建设指导小组,协调解决“双一流”建设重点事项,指导新疆大学编制完成新一轮“双一流”建设方案。加强对新疆大学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天池特聘教授”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协调新疆大学柔性引进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二是积极推动职业教育改革,深入有关地(州、市)、职业院校围绕产业发展、专业设置、产教融合等开展实地调研,邀请教育部职教所赴7个地(州、市)开展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情况调研,系统梳理全区职业教育发展成效与面临的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争取教育部支持,协调援疆省市41所优质高职学校和8个行业指导委员会与区内19所职业院校建立对口协作关系,持续开展跟踪问效,推进落地落实。三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统筹推动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制定自治区教育评价改革工作任务清单,推动启动第一批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双减”工作部署,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专门协调机制,聚焦作业管理、课后服务、课堂教学质量、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等重点任务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定《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廉政谈话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纪律要求,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常态化开展廉政提醒,落实干部外出报备制度,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依法办事意识。制定风险防控清单、责任清单,组织开展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确保风险防控工作具体精准。二是对全区教育系统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作出部署,将其纳入高校党委书记履行抓党建责任重要内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做实。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教育领域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深入对照剖析,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强化机关纪委监督作用,进一步充实加强机关纪委干部队伍,制定《督办通知单》《监督检查登记表》《节日期间有关事项报告备案表》等,提高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性。组织机关纪委负责人通过跟班学习、跟案锻炼、跟组监督等方式,不断提升政治素质、纪法意识和业务能力。四是规范财务管理。修订《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资金支付审批,印发备用金管理办法、推行使用公务卡支付结算工作通知、公务卡支付结算流程,明确备用金、公务卡支付结算使用范围和审批流程。五是制定《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党费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党费使用规定,增强党费收支管理透明度,不断强化党费管理使用的规范化和严肃性。
2.切实履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一是聚焦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主责主业,制定监督清单,明确监督重点和工作要求,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不断增强监督实效。二是开展对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情况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日常监督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增强日常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三是加强对机关纪委业务指导,建立派驻机构、机关纪委和支部纪检委员三级联动监督网络,将机关纪委书记纳入纪检监察组全员培训范围,督促机关纪委加强对机关处室的监督检查。
3.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制定《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拨付高校有关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开展核查,督促相关高校切实增强预算执行意识,进一步规范专项经费预算编制和分配程序,促进专项经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强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管,有效降低项目实施中可能引发的廉政风险。
4.持续深化机关作风整治。一是持续加强机关作风整顿,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干部队伍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批评教育,组织机关各党支部以作风整治为主题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和主题党日活动,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改进工作作风。二是深入开展第二十三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常态化排查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项制定措施进行整改。三是加强对机关干部教育和引导,着力在机关营造讲文明、守礼仪的良好氛围。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核心作用。一是印发《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办公会议流程清单》,明确办公会议议题、程序,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切实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做到“三重一大”事项均经过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不断提升议事决策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印发《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明确联系范围、主要任务、联系形式、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常态化参加党支部活动,加强对党支部的工作指导,切实提高党内组织生活严肃性、原则性、规范性。
2.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建立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及所属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信息库,突出抓好骨干培养,着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干部队伍梯次。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四个特别”政治标准,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调整配齐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加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力度,进一步充实机关人员力量,切实解决业务骨干少、干部兼职等问题。二是加强对“访惠聚”驻村干部的管理,组织驻村工作队党支部召开作风建设专题组织生活会,强化工作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程序。加大干部关心关爱力度,严格落实带薪休假、健康体检等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三是加强机关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组织开展机关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到位。四是严格相关工作人员使用管理,落实财务、机要工作相关规定,调整配齐财务、机要专业工作人员。
3.着力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一是研究制定自治区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组织完成区属高校院系议事规则备案工作,进一步压实高校党委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二是加强对区属高校、民办院校、高职院校调研督导,深入摸排全区高校党建工作、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配备情况,开展高校“对标争先”“双带头人”创建评估,累计培育自治区党建工作示范高校5所、标杆院系30个、样板党支部120个,实现区属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配备实现全覆盖。举办自治区职业院校领导干部、院系业务骨干网络培训班、职业院校党务工作者骨干网络培训班,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能力。三是推进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调整优化机关党支部,新增设党支部2个、支委会3个,确保党支部组织健全、有效运行。四是强化工作指导,充分发挥机关党委作用,调整配强机关党委负责人,召开机关党委委员会议研究细化机关党建工作,加强对党支部建设分类指导,推动党建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四)关于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1.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回头看”工作作出部署,围绕知识分子、思想政治、思政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进一步优化整改措施,完善工作台账,实施销号管理,推动整改到位。目前,主题教育检视问题中的6个整改不彻底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2.推动落实整改监督责任。组织机关纪委对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印发《关于对巡视整改任务有关情况督查的通报》,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确保整改有序推进。
3.健全完善整改长效机制。对各地各高校落实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项调研,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全区教育系统一体整改、联动整改、全面整改。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常态化做好整改工作的要求,督促各地各高校党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抓好后续整改、推进集成整改、开展自查自评,推动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涉及教育领域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三、持续巩固深化巡视成果,不断开创新疆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
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充分运用巡视整改形成的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以巡视整改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强化政治意识。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教育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推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以坚定的政治信念和过硬的纪律作风不折不扣完成好巡视整改工作。
(二)持续压实整改责任。认真落实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对已完成整改事项,进行再督查、再检查,坚决防止反弹;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规划编制、思政工作等基本完成整改的事项,持续跟踪推进,确保按时全面完成整改。
(三)巩固拓展整改成效。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当下改、长久立、系统治,把解决具体问题与破解普遍性问题结合起来,对需要长期改的进一步明确阶段目标、稳步推进落实。坚持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堵塞制度漏洞,着力在优化和落实工作制度机制上下功夫,促进标本兼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91—2380263;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东风路288号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305室,邮政编码:830000,电子邮箱:jygwjgjw@163.com。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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