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既要带头践行“两个确立”,又要以强有力政治监督推动“两个维护”落到实处。整合基层监督力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则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具体践行之一。
健全监督体系,打响“不敢腐”的发令枪。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机制,探索构建职责清晰、优势互补的基层监督工作体系,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执行有力的基层监督工作格局。在基层的具体实践中,乡镇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支持和保障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依规行使职权,能够进一步提升村监委监督规范化水平。
创新监督方式,敲响“不能腐”的重鼓槌。一方面,要强化“嵌入式”监督,提高监督的精准性,注重全覆盖、无禁区、无死角,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另一方面,加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力度,健全小微权力运行和村级管理事务清单,进一步厘清权力边界,实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形成监督工作闭环,让基层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主动适应互联网、大数据快速发展的趋势,探索运用信息技术推进“互联网+监督”,开发综合智慧监督平台,推动村级权责事项“一码公开”、业务流程“一网通办”、举报投诉“一键直达”,以信息化为基层监督赋能。
激发监督活力,奏响“不想腐”的回旋曲。基层监督要以确保群众知情权为前提,推动基层监督与基层民主有机结合,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拓宽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定期开展民主协商,利用乡贤引领、法治讲堂、乡规民约、清廉乡村等元素,积极构造民众主动监督,党员干部积极接受监督的格局。还要统筹规范面向基层的督查事项,将反向约束与正向激励相结合,减轻基层负担,留下容错空间,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保护基层干部干事积极性。同时持续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在“早”和“小”上下功夫,让党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王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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