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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人·手记】"以人为本"让办信更有温度

时间:2023-01-29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常山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 饶珍子

  “真是多亏了你们,前几天村里已经联系过我,等集聚区获批后,我就可以在村里优先选购宅基地,盖新房了。要不是你们提醒,我都根本不知道这个政策,实在是太感谢了!”

  近日,当我来到白石镇回访时,信访举报人老王热情地对我说道。老王的一番话,让我思绪回到了几个月前的那个信访举报件。

  彼时我刚转岗到纪检监察室,成为一名办案一线的纪检监察干部。踏上新岗位的我,面对一个个需要化解的信访举报问题、一件件亟待处置的问题线索,表现得还不太熟练。而就在这时,我接手了老王的“特殊”信访举报件。

  2022年9月,老王与几个同村老乡向我们反映白石镇某村村干部在多年前下山脱贫小区“穿衣工程”中存在虚报冒领补助资金的情况。“村干部贪污补助资金,一定要严查!”“村干部带头弄虚作假,早晚也会导致村集体资产流失!”在受理告知过程中,老王一行情绪激动,七嘴八舌地向我说明情况。

  原来,2005年,该村开始建设新村,实施建设用地复垦项目,依照安置政策,项目所涉农户在拆除老屋后可在新村新建房屋。2008年,新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完成验收,包括老王在内的63户274人完成迁入。

  2009年,县里实施低收入农户下山搬迁项目,时任该村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某为获取更多补助资金用于新村基础设施建设,与原村主任黄某某商议决定,在脱贫小区“穿衣工程”项目中,通过伪造补助清单及农户签字捺印的方式,虚报9名原本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农户,涉及金额达21.9万元。

  “你们反映的问题我们受理了,请放心,我们一定会调查清楚,尽快给出答复。”安抚好信访举报人情绪后,我们立刻着手开展调查。在科室集体努力下,仅用了两个星期时间便将该问题调查核实清楚。最终,相关涉案村干部受到了问责处理,我也及时将处置结果向信访举报人作出反馈。我本以为这个信访举报件已经圆满结束,当我兴奋地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主任时,主任的一番话却让我这个办信“小白”疑惑不解。

  “这个信访举报件还没有完结,你再仔细回忆回忆受理告知接访时信访举报人提到的细节。”

  “还没有完结?”我开始按照主任的提醒仔细回想谈话细节,终于想起了老王无意间提到的一番话:“自1988年起举家外出打工,拆除原有的旧房屋后,至今未在新村内建房。”难道主任指的“细节”就是这个?

  据了解,老王已于2005年在新建新村时取得了可用于建房安置的新宅基地100㎡,但由于常年在外打工,至今未能在村里建房。“去年县里发布过‘关于调整优化农民集聚工程’的相关政策,老王的情况如果申请参加农民集聚规划,通过审核后,是可以按政策规定予以优先安排集聚安置,建设新房的。”主任看着我说道,“我们在谈话中了解到了这个情况,可当事人自己似乎并不太熟悉该政策,虽然信访举报件本身反映的问题已经圆满解决,但办信要以群众为中心,我们既然知道了这个情况,又怎能不管?”

  主任的一番话令我惭愧不已,明明自己全程参与了谈话,却并没有留意这个细节,还沾沾自喜以为圆满完成了信访举报件的办理。于是,我们立刻与县资规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对接,仔细梳理相关政策条款。果然,老王的条件初步符合集聚安置要求。我又与其所属村沟通,了解到目前新村无剩余宅基地,村里新申报的集聚区取得批复后,老王可优先选购宅基地。

  当我将这个消息告知老王,并向其详细解释政策后,老王朴实的脸庞上露出了由衷的笑容,连声对我说着“谢谢”。看着他止不住的笑意,我忽然更深刻明白了主任所说的“办件要以群众为中心”的意义,让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公平正义、体会到温暖、享受着幸福,不正是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的追求吗?

  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也许没有历经“大风大浪”,没有什么惊人业绩,但我们可以将群众的每一件小事当做自己的大事,用心去守护好他们的切身利益,让监督工作成为群众可知可感的富有“温度”的工作!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zhuantizhuanlan/jingtoushouji/shouji/202211/t20221129_76720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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