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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道与养老

时间:2023-06-10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纪检监察网

  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思想源远流长,历代统治者皆将养老制度系于治国安邦的高度,而民间百姓也将尊亲养老视为道德高下的标准之一。无论是国家层面、家庭层面抑或社会层面的养老制度和风尚,无不蕴含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

  (一)

  早在先秦时期,中国就将养老纳入制度设计之中,逐步形成了古代养老体系的雏形。“三老五更”制度给予老人尊崇的社会地位。

  秦一统天下后,推行“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统治思想,将“不孝罪”编入法律,运用严刑峻法规范养老问题。汉承秦制,且奉行“以孝治天下”的治国理念,在法律层面出台一系列尊老、养老的政策法令。

  到了魏晋南北朝,五胡乱华,上下失序,“以孝治天下”的理念更是得到统治者的重视,养老措施呈现出鲜明的时代特征。肇始于南朝的官方养老机构“孤独园”,由国家出资,对孤幼之人提供衣食住所,以终其身。

  隋唐时期是中国养老制度发展的重要阶段,上承秦汉至魏晋的以孝治国理念,下启宋元明清的养老制度规范。唐朝开创了独特的侍丁养老之制,侍丁依律可免役,只输调和租即可。

  宋元时期,政府在承继前代养老制度的基础之上,又大力发展并完善了养老制度。宋初,太祖便诏令天下“举孝悌彰闻”,并将孝道教育定为国策。为鼓励家庭养老,政府要求子孙必须与老人同居以便照顾。除此之外,还广设官方养老机构。元朝沿用两宋的养老制度,忽必烈还下诏规定不仅要应收尽收老弱残疾之人,还要对其进行监督与纠察,防止徇私枉法,确保政策落实落细。

  明朝立国之初,朱元璋便下令各郡县建立养济院;在赐物政策上,更是将对老年人赏赐这一习俗制度化。到了清朝,政府进一步完善了侍丁制度与赐物制度,并严格管理养济院,将养济院经营良善与否和其政绩挂钩,作为其陟罚臧否的考核标准之一。除此之外,清朝统治者还多次举办“千叟宴”,以示对老年人的尊崇。

  纵观中国古代养老制度,历朝统治者,都十分重视养老问题,宣扬尊老养老。中国古代儒家文化倡导的“孝”与国家养老制度挂钩,紧密相连,成为贯穿中国古代养老制度的精神内核。

  (二)

  国家养老为“老有所养”提供了制度保障,而家庭养老则是人类历史上最早、最悠久的养老模式,也是数千年来中国传统社会占据绝对主导地位的养老方式。中国传统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使得家庭成为养老的主要承担者,因此家庭养老是古代养老的基础与核心,是传统养老保障的基石。

  在家庭养老领域,“以孝事亲”的伦理观念贯穿始终,集中体现在子女要为父母提供经济支持、物质帮助、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多方面的悉心供养,明确了家庭养老保障的范围、任务和责任。

  一是物质供养。《孝经》中讲道:随着父母年老体衰而难以独立生活,子女须为父母提供物质生活条件保障,确保父母饮食起居得到相应照料,这是家庭养老的核心义务,亦是子女赡养父母的首要责任。二是忧年侍疾。随着父母年长力衰,患病风险增加。《礼记》中指出:父母生病时,子女要心中常虑,不事打扮,不行娱乐,直至父母病愈才恢复正常。此外,父母患疾,子女还要亲尝其药,贴心服侍,尽力做到寸步不离。三是敬爱顺从。子女要恭顺敬爱父母,对父母要和颜悦色。《礼记》认为:敬爱是顺从的前提,顺从是敬爱的体现。四是以礼丧祭。生老病死乃人之规律,儒家所倡孝道既重“事生”也重“事死”,养老与送终都是孝亲的关键一环。以礼丧祭本身具有倡导孝亲敬老的教化作用。

  (三)

  中国古代的社会养老思想,亦和先秦时期“尊老敬老”的传统有密切关系。儒家的“仁者爱人”主张“人不独亲其亲”,强调老有所归、老有所安、老有所终。孟子“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主张把“孝”兼济天下。这种以天下为己任的养老理念,建构了由亲到疏、由近及远的社会养老思想,深刻影响了中国古代的社会养老实践。

  家庭养老的外延——宗族互助性养老,是影响十分广泛的社会养老实践。宗族组织对于无所依靠的年老之人提供必要的物质支持和生活照顾,宗族成员出资捐建的慈善组织——义庄,对于宗族内丧失劳动能力或染病患疾的老年人进行物质救助,在中国古代养老历史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民间养老机构也是社会养老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到了明清时期,人口剧增,官办养老机构无论是从资金,还是从人力上都已经力不从心。这一时期,西方社会福利养老思想进入中国,在官办养老机构的基础之上,政府大力鼓励支持民间养老机构发展。如兴起于民间的养老机构普济堂,以收养贫病老人为宗要,后来得到了清政府的财政支持。

  明清之际,高度发达的封建经济之下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逐渐兴起行会互助性质的养老方式。对同行年老无业之人给予资金支持或钱粮救助。这种不限于官办资金、吸纳民间资金的方式大大增加了养老机构的数量,扩大了养老机构的规模,使贫苦老者受益人数大大增加,从而把中国古代的养老事业推向兴盛。

  社会养老满足了广大民众维护家庭稳定、渴望老有所养的需求,迎合了统治者巩固统治地位的要求。当尊老孝亲行为突破家庭限制走向社会时,古代的养老制度就有了更强大的生命力,社会养老得益于国家养老政策的支持,反过来又促进了古代国家养老体系的成熟与完善,促进了社会稳定与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古代社会养老受时代背景等诸多因素制约,发挥的作用始终有限,与当下的社会养老保障有着本质区别。但其所蕴含的“尊老、养老、敬老”精神内涵,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与现代社会所提倡的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养老观念相契合,成为现代社会养老思想的精神养分。

  国家养老受传统儒家孝文化和以孝治天下理念的影响,从上层建筑保障了老有所养。家庭养老是中国古代整个养老体系的细胞,为国家养老和社会养老提供实施基础。封建经济的繁荣昌盛,为社会养老提供了物质基础,使老有所安成为可能。三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中国古代养老体系,为老年人的生活提供相应保障。(郭代杰 魏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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