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南镇党委存在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巡察整改工作不够严实等问题,在‘好效果’评估指标中被扣4分。”近日,兴业县委巡察整改评估小组在对石南镇党委巡察整改开展评估时,针对存在的有关问题通过评估扣分的方式责令石南镇党委重新整改到位。
为防止巡察整改“走过场”“流于形式”,近年来,该县建立健全评估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出台“五好”质量考核评估办法,设置好清单、好体系、好效果、好评价、好机制“五个好”考核内容、12个扣分指标、5个考核责任单位,并设约谈提醒压实责任、违纪款应退尽退2个指标的加分项,以约束、促进机制倒逼被巡察单位抓实问题整改。同时,构建纪检、组织、宣传、巡察“四方联评”监督机制,采取审核材料、实地走访、个别访谈、民主测评等方式,对被巡察单位“组织落实、制度建设、整改流程、整改任务落实、重点问题整改、群众满意度”情况进行巡察整改评估,评估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县委巡察办将考核评估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中,对评为“差”等次的单位党委(党组)进行绩效扣分,并责令重新整改,解决巡察整改“改与不改、改好与改差一个样”的难题。
在依据清单评估过程中,访谈党员、群众对反馈意见整改满意度进行测评是巡察整改成效的重要参考。
此前,县委第四巡察组在巡察中发现大平山镇大苏社区存在“对低保核查工作不上心,应保未保”的问题,巡察组当即反馈至大苏社区党总支部,并督促其建立每月排查机制,及时入户核查,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前段时间,我在春耕中被农机刮伤,无法工作,家庭陷入困境,大苏社区干部在入户核实了解我家情况后,主动上门为我办理了低保补助,社区干部的工作越来越让人放心了。”为了解大苏社区的巡察整改情况,督促整改落实落地,兴业县村级巡察整改评估小组及时对县委第三轮巡察的村(社区)党组织整改情况开展评估,在访谈群众过程中,党员、群众对大苏社区的巡察整改成效一致好评,大苏社区在“好评价”指标考核中获满分。
六届县委巡察整改以来,该县共开展量化评估3次,评估48个单位、村(社区),发现整改不到位等问题194个,制发考核评估通报3份,推动建立完善制度161项,挽回经济损失310.29万元。(兴业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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