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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尔津县:从严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时间:2021-10-19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日前,在布尔津县警示教育大会上,县委书记对十二届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对整改不重视、整改滞后、纸面整改的6个党组织进行点名通报。

  今年以来,布尔津县委结合“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提升年”行动,对十二届县委巡察反馈的2745条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汇总梳理出党建弱化虚化、组织力欠缺、整治“四风”问题不够有力、 履职尽责不到位等10个方面的共性问题,县委书记召开会议要求全县153个党组织对标对表进行巡察反馈问题再整改。

  “大会上通报,彻底点醒了我,整改不是交了整改报告就算完成,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我会带着班子一同全力以赴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定期汇报完成情况,随时接受监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负责人表态。

  巡察好不好,关键在整改。该县巡察领导小组探索建立了县级分管领导统筹改,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监督改,巡察组督促改的‘三改机制’,即:要求县分管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被巡单位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统筹指导;纪委监委和组织部共同负责每月监督被巡察单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并将监督情况上报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巡察组自反馈巡察意见之日起,督促被巡察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建章立制、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公开落实整改情况。通过多方联动进一步拧紧全面整改的“发条”,确保巡察整改见真章、见实效。

  同时,建立“四个一律”纪律要求,即被巡察单位的分管县领导一律参加巡察反馈会;未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一律由县纪委、组织部主要领导约谈;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力的一律大会通报;虚假整改、整改推进不力的党组织一律移交县纪委监委调查处理,划出了巡察整改纪律红线。上半年,该县通过开展巡察“回头看”、巡察整改后评估等方式对巡察整改不力的3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

  “我们将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继续从严从实从深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进一步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切实发挥好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用。”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布尔津县纪委监委 李玉荣 | 责任编辑 宋歌)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502-1546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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