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20日至8月3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司法厅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9月30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一)高度重视巡视整改,迅速进行研究部署。厅党组始终坚持司法厅机关是“政治机关、纪律部队”要求,旗帜鲜明讲政治,将省委巡视作为司法厅党组必要的“政治体检”,从讲政治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省委第三巡视组向我厅反馈意见后,厅党组第一时间召集相关领导和人员进行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构建“1+4”巡视整改工作体系,在厅党组领导下,监狱管理局党委、戒毒管理局党委、律师协会党委和厅直机关党委4个党委同向发力,整体推进巡视整改工作落实。
(二)分类制定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按照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共梳理出4个方面12个问题进行细化分解,制定了问题详细清单,84项整改措施,逐一明确整改任务、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具体落实单位及整改期限。对指向明确、内容具体,能立即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短期见到成效;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推进计划,明确完成时限;需要持续发力、长期坚持推进的工作,认真研究办法,完善规章制度,坚持长期整改;对巡视组交办的案件线索,认真进行核查,依法依纪处理到位,决不姑息迁就。为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深化整改思想认识,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有关通知要求,厅党组于2021年1月22日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厅领导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合并召开,会议聚焦巡视反馈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增强了厅党组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取得实效。2020年10月21日,厅党组召开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各项整改任务推进情况逐项分析研究,明确整改方向,提出意见要求,全面督促整改落实。2020年11月19日,召集巡视整改领导小组有关领导人员会议,对重点整改任务厅党组亲自审查,严格把关,进行了具体督促指导;2020年12月3日,再次召集会议督促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抓紧巡视整改工作落实,确保整改任务按照《方案》时间节点按期完成。
二、强化整改措施,扎实推进巡视整改任务落实
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给省司法厅党组的4个方面12个问题,我厅细化分解为84条整改措施。39项整改任务已按时限整改到位;45项需长期推进整改的任务,18项已建立长效机制、27项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规定。通过扎实整改,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制度机制、夯实了管党治警责任,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明显提升。
(一)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1)深学细悟有差距。
一是2020年11月20日及时印发了《关于重温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陕司办通〔2020〕140号),同时编印了《重温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学习资料》,切实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的实际成效。二是结合季度、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全面考核机关各支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情况。三是厅党组(党委)中心组坚持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2020年中心组集体学习18次,党组成员每人学习研讨交流3次以上,共集体研讨交流8次,公开发表理论学习研究文章3篇,不断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效果。四是推进落实厅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工作措施》,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真正贯彻到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各方面、全领域。
(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思想不够到位。
一是以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文件向全省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法委发〔2020〕16号)。二是于2020年11月底完成了陕西法律服务网络、实体业务、12348热线三大平台融合聚合;推动司法行政6个“十条措施”落实落地,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印发2020年陕西省司法厅助力民营经济发展、“一带一路”建设等六个十条措施工作要点。出台陕西省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项目9项、服务清单16项,为保障“六稳”“六保”,推动复工复产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惠民法律服务。三是于2020年11月20日完成“12348”网络平台(陕西法律服务网)改版升级,实现了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人民调解业务“网上”办理,打通了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四是在全省开展“六好司法所”建设活动,建强“六室一站”,不断夯实全省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落实全省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全履盖”。五是组织对口援助,引导大城市法律服务力量下沉。政策倾斜优惠,扶持县域律师法律服务业发展。鼓励西安名优律师事务所在陕南陕北设立分所,为县域律师工作发展注入新动力。
(3)围绕“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法律服务工作跟进不够。对承担的对接落实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有关事项推进还需提速加力,至巡视结束,上合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西安中心、律师联盟西安中心、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尚未挂牌。
2020年12月1日“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三个中心”“一个基地”已由司法部和省政府领导在西安国际港务区挂牌成立,推动落实了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形成了内陆改革开放法律服务高地,在全国走在前列。
2.关于“党组发挥领导作用不够充分”的问题
(1)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
2020年12月10日经厅党组会议研究通过《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已报省政府常务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即以政府令形式印发《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为我省各级政府行政决策提供依据。
(2)党组工作制度不完善。
一是2020年10月28日厅党组会议审议修订了《厅党组工作规则》《厅党组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有关规定》《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3项制度。二是2020年11月3日厅长办公会议审议修订了的《省司法厅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司法厅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审批程序。
(3)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严。
一是在党组民主生活会上对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开展“回头看”,对个别党组成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问题进行“回炉”“补课”,严格从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2021年1月22日召开厅党组省委巡视整改暨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全面对标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聚焦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剖析查摆的5个方面,深入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做到相互批评有辣味,自我批评揭短亮丑、客观真实,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3.关于“履行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统筹协调职能不够有力,组织谋划、督促落实作用发挥还不充分”的问题
(1)工作制度不健全。
一是积极推进我省全面依法治省各项制度落实落细,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督办制度》;省委依法治省办公室印发了《协调工作规定》《调研工作规定》《信息报送制度》。二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省委书记刘国中出席会议并讲话。组织开展了全省首届“十大法治事件”暨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评选、《宪法》《民法典》系列学习宣传活动。三是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了《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实施方案》,推进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四是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了《建立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机制试点方案》,在咸阳、商洛开展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试点,扎实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此项工作被中央依法治国办简报采用。
(2)统筹法治政府建设不够有力。
一是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了《2020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陕法办发〔2020〕10号),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并对示范地市和项目代表进行了表彰,通过示范创建活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二是2020年11月召开了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安排部署《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实施方案》和十项重点整治措施,推动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三是印发《省司法厅关于加快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的通知》《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示范创建评选评估工作的通知》,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创建评选评估工作,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及证件管理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人员及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资格审查管理制度。五是大力推进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和应用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举办全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工作培训会,促进严格规范执法质量和水平。
4.关于“深化改革力度不大”的问题
(1)机构改革全面融合不够到位。
一是通过干部职务调整、岗位轮换、工作协作等方式促进人员融合;二是通过机关工会、妇委会开展系列群众体育文化活动及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实现工作融合、人心相通的目的。
(2)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存在短板。
一是加大对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的业务指导和督查督办力度,制定出台《关于健全完善司法所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实施意见》,截至2020年11月底,全省司法所完成转隶划转工作任务。二是2020年10月22日,省厅在渭南市大荔县召开了全省“六好司法所”创建现场推进会,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安排部署创建任务。在咸阳市召开了全省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会议,联合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省公安厅等五部门下发《关于开展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示范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在10个县(区)开展示范试点工作,涉疫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三是联合省政法委、省高院、省高检院、省公安厅等五部门制定出台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强力推动我省社区矫正工作。
(3)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缓慢。
一是将《陕西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列入省人大常委员会2021年预备审议项目。二是完成司法鉴定协会换届工作,筹备成立司法鉴定行业党委,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行业党建工作,持续深化司法鉴定行业“两结合”管理,积极推进全省鉴定行业协会建设。三是按照《陕西省司法鉴定执业年度考核办法(试行)》《陕西省司法鉴定执业年度考核项目和评分标准(试行)》要求,开展年度执业考核、案卷质量评查,不断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四是建立“210”司法鉴定投诉处理工作机制,严肃查处司法鉴定活动违规行为,及时公布行政处罚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一是2020年10月28日省司法厅党组会议研究调整了省司法厅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中纪委办公厅11号文件精神和省纪委任务清单,深入全省监狱系统进行调研,夯实“两个责任”落实,推进我省监狱系统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结合年度和季度考核,厅党组坚持每半年听取省监狱管理局党委、省戒毒管理局党委、省律师行业党委、厅直机关党委的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各级党委每季度听取基层支部书记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度。三是按照省委政法委关于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阶段性安排部署,在西安市未央区司法局针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学习教育环节开展试点工作,为全省2021年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先行先试、总结经验。四是认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司法厅组织厅机关及两局机关500余名党员干部,前往曲江国家会议中心参观“殷鉴不远 警钟长鸣——陕西省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展”,开展第三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组织厅机关党员干部前往西安碑林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倡廉洁、践使命”主题党日等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牢规矩意识,严守纪律红线,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五是厅党组运用政治巡察,对长安所、女子监狱进行了政治巡察探索;对基层监狱、戒毒所新任职干部进行了履职考察;对监狱、戒毒干警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采取突击督察与视频督察相结合形式开展警务督察,不断夯实三项机制,压实压紧管属单位从严治党治警责任。六是抓好“关键少数”。对基层监狱、戒毒所“一把手”建立了向局党委每年述职述廉机制,驻厅纪检监察组汇同厅政治部联手,健全了“三重一大”约谈函询监督制约机制,确保“一把手”正确使用权力。七是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切实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赵正永、魏民洲、钱引安等反面典型为镜鉴,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加大违纪违规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八是对《陕西省司法厅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支出审批制度,严格审批权限和程序,健全重大项目资金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集体决策和内部监督机制,及时指导省律师协会对照《厅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各项财务工作流程。
2.关于“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发挥派驻优势,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逐渐成为常态,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和全面从严治党。二是建立健全《厅党组与驻厅纪检监察组沟通协商办法》,实行派驻厅纪检监察组、“两局”纪委、基层监所纪委逐级对下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工作模式,进一步完善驻厅纪检监察组指导厅机关纪委开展监督执纪的贯通协同工作机制,有力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联动监督。三是聚焦关键领域、关键少数、关键节点,定向出招,精准点穴,找准监督的切入点。四是认真梳理今年巡视反馈、信访反映、案件查办、审计监督等方面发现的问题,对省司法厅及两局“关键少数”开展函询督导10人次,找基层领导开展谈心谈话29人次,在面对面接触中察案情、明实情。五是不断充实完善干部廉政档案,对每名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情况进行动态把握,使日常监督更加有理有据。六是加强机关纪委力量,调整干部到厅机关纪委工作。七是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案件处置办理流程,严格落实办理责任。八是对监狱戒毒两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了一次专项督察,听取一次厅机关优化营商环境立法项目情况专题汇报。
3.关于“‘四风’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文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研究制定厅机关公文办理“减量提质”19条措施,坚持日统计、月考核、季点评。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督查检查和调研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督查、检查工作年度报备制度,统筹协调、合并压缩,积极推动“减会”,确保为基层减负工作任务落实。一年来,厅机关全年会议、文件、检查同比下降30%。三是统筹厅机关各类调研检查,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实行备案制。四是监狱管理局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文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立文件办理前置审核、公文质量审核、办文错情贻误追究、定期培训等机制,进一步提高公文办理效率和质量。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和选人用人问题较多”的问题
(1)年龄结构老化。
一是研究制定《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推进全省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四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二是安排2019年度军转干部中的6名年轻同志到厅机关工作,缓解了厅机关干部年龄整体偏大的问题。三是优化处级领导干部年龄结构。选拔正处级领导干部,原则上优先选拔使用70年代以后出生的干部。
(2)干部配备不及时。
一是做好监狱系统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第一批选拔工作已完成,提任副处级干部48人,第二批40名同志于2020年12月中旬已任用到位。二是从工作实际需要出发,及时明确了戒毒管理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
(3)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格。
一是对指出的2017年以来部分处级领导干部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进行了重新核实,对有关同志作出了新的处理意见。并对全系统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了重新查核。二是根据省委组织部对司法行政系统58名处级干部2019年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随机抽查核实的反馈意见,对有漏报瞒报情节的进行问责,并责成重新报告。三是及时约谈在社团兼职的5名厅机关干部,指出存在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到位。同时加大检查力度,严格落实执行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审批备案制度。四是修订印发了《省司法厅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工作。五是对厅机关干部在6个协会兼职审批备案进行了自查整改。在此基础上,将厅机关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全部纳入规范管理,合力推进干部兼职管理工作,坚决杜决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履职不够到位”的问题
(1)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树得不牢。
一是厅党组开展一次专题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和《党章》《党组工作条例》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强化抓党建工作的政治责任,树牢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二是坚决落实好《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两个制度。2021年1月13日召开了2020年度厅管属单位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职评议会,听取了厅管属单位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并进行了民主测评,进一步强化了各管属单位党委落实“两个责任”意识,不断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高质量发展。
(2)带头作用发挥不充分。
一是对厅机关党支部书记、党务骨干进行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及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业务培训,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进一步规范化。二是召开厅机关党建工作座谈会,深入推进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探索破解机关党建与业务“两张皮”问题办法和措施,努力推动厅直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再上新台阶。三是对厅机关党支部成立支部委员会情况进行梳理,尽快完善厅机关各党支部委员会的备案、审核工作。同时厅直机关党委恢复每季度对厅机关各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检查考核工作,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督察检查力度,扎实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落地落实。四是厅直机关党委对《厅直机关党委工作规则》《“三会一课”实施细则》《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五是针对巡视整改工作中发现的机关党建问题,修订完善省直机关使用的《党支部工作手册》内容及设计缺陷,重新印制新版《党支部工作手册》,并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3)抓基层强基础用力不够。
一是开展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务骨干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业务培训班2期75人,持续开展五星级支部创建活动,以“创建”推进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对部分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解决党建工作进展不平衡的突出问题。二是强化先进党支部示范引领作用,推进五星级党支部“带动工程”,积极开展支部联建,以先进带动后进,全面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强化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注重研讨交流,推广“1333”支部工作法;四是建立健全“三会一课”督促落实机制,坚持机关党建季度点评制度。
(四)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1.关于“两个责任落得不实”的问题
一是对上轮巡视整改进行“回头看”,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立即完成整改。二是把巡视整改工作纳入纪检监察日常监督范围,驻厅纪检组对厅党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发出抓紧推进巡视整改建议函,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到位、解决彻底。
2.关于“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监狱管理局党委针对审计厅向省监狱管理局反馈的问题未整改到位。按照《陕西省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由财务装备处牵头,对审计巡视提出的相关账户进行清理,除需要保留的专用存款账户外,其余账户均作销户处理。目前,涉及单位的相关账户已经完成销户整改工作。二是戒毒局召开专题会议推进往来款项清理工作,明确工作责任,通过发函、询证、核销等多种方式对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应付尽付,应收尽收,目前已经全部清理完毕。同时,对4个单位的4名财务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规范相关财务制度。
3.关于“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一是2020年11月20日厅直属机关党委印发《陕西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委工作规则》《陕西省司法厅“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和《陕西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了厅直机关党建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年度厅直机关党支部书记、党务骨干业务培训机制,不断巩固机关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模范机关创建质量。三是将机关党建工作纳入驻厅纪检组和机关纪委监督执纪范围,确保巡视反馈的机关党建问题得到有效彻底解决。
三、坚持整改不松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持续抓好理论武装。厅党组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贯通落实“五个扎实”“五项要求”,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全面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厅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驻厅纪检监察组和机关纪委监督责任。切实担起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
(三)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厅党组将毫不放松地抓好需长期持续推进的整改任务的落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收手、任务不完成不停止、整改不彻底不放过。
(四)奋力实现追赶超越。以巡视整改为契机,统筹谋划好明年和十四五期间的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发挥好一个统筹、四大职能,担当作为,凝心聚力,埋头苦干,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9-87294744;邮政信箱: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邮编:710004;电子邮箱:9933487@qq.com。
中共陕西省司法厅党组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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